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九届第二次会议第04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K26422872/2023-29845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九届第二次会议第04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0-10

通农函〔2023〕24号

袁勇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退捕渔民产业奖补政策落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议案对推进富水湖退捕渔民安置很有帮助。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我县于2016开展了网箱、围汊拆除整治工作,2019年开展富水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2020年10月扩面到富水湖流域实施十年禁捕,当年7月,我县严格按照不漏一船、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零差错的要求,通过基层摸底,民主评议,三级审核、系统比对、汇总公示、签字上报等程序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全县禁捕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工作,录入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船信息管理系统渔船984艘,渔民1938人,全部为持证兼业捕捞渔船渔民。至当年10月,所有登记的渔船全部拆解上岸。我县共发放984艘捕捞渔船船、机、网、证拆解上岸补偿7082.3712万元,建档立卡渔民养老保险补贴1660.4万元。三年过渡期生活补贴1756.8万元,按政策已经全部安置补偿到位,另“三无”船舶拆解费用为2819.68万元,拆解“三无”船舶2845艘,涉渔划盆2031只。

加快渔业转型升级,推进渔民转产转业,是一个涉及库区群众生存问题的大事,也是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稳中求进。我局作为富水湖渔政执法主体,在禁渔期如何解决渔民的实际生活困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落实渔民养老保险。退捕渔民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行“按年补贴,先缴后补”,个人缴费补贴标准为2000元/年,连续补贴十年。2023年,符合发放退补渔民社保补贴1555人,合计发放资金405.8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79人,每人一次发放补贴14000元,发放资金110.6万元;60周岁以下参保缴费1476人,发放资金295.2万元。

二是做好就业帮扶。我县有长江退捕渔民1938人,其中已故15人,实有1923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就业1438人,具体为渔业产业安置27人、务农385人、企业吸纳443人、自主创业128人、灵活就业424人、公益性岗位安置27人等。举办线下培训暨招聘会1场,其中,就业创业培训退捕渔民9人,培训内容有农家乐厨娘、中式面点、烹饪、种养殖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15人,贷款金额279万。

三是政策兜底帮扶。1.最低生活保障。禁捕涉渔农户中,持有通山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通山县低保标准(城市590元/人/月,农村5800元/人/年),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通山县规定的,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禁捕涉渔农户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托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程序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3.临时救助。禁捕涉渔农户中,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按规定程序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四是做好产业帮扶。全力推进富水湖流域禁捕退捕和产业发展,根据县禁捕办《关于印发通山县富水湖流域涉渔农户转产转业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禁捕组发〔2020〕2号)、《关于做好通山县富水湖流域涉渔农户转产转业产业奖补工作的通知》(通禁捕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对全县富水湖流域已拆解的三无船、养殖船、捕捞船涉渔农户新发展的种植业、养殖业和自主创业等,给予相应的资金奖补。目前,该项工作乡镇已经进行前期摸底调查,相关单位部门分组核实,正在推进当中。


通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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