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九届第二次会议第05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K26422872/2023-2984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九届第二次会议第0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0-10
通农函〔2023〕25号
华红春委员:
关于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队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对我县富水湖流域全面禁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对我县护渔员队伍建设提出的建议和管理规范要求。
2019年1月,我县富水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始禁捕,2020年10月,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决策部署,切实保护富水湖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我县禁捕范围扩大到富水湖全流域。县政府也及时发布了《关于在富水湖流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实行禁渔制度两年来,我县富水湖水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水生生物资源逐步增多,效果明显。
由于我县禁捕水域面积大、范围广。包括通羊河、夏铺河、横石河、洪港河、黄沙河等五大支流,河道岸线长达450余公里,覆盖全县12个乡镇和库区人口10万余人,富水湖全流域岸线地形复杂,垅汊尾汊较多,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监管难度大,禁捕任务十分繁重,执法力量明显不足,为进一步提升禁捕执法监管能力和质量,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建立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队伍的意见》(农办长渔〔2020〕7号)、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建立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队伍的实施意见》(鄂农发〔2021〕6号)文件要求,我县于2021年4月29日出台印发了《通山县富水湖流域渔政协助巡护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通禁捕办〔2021〕4号)文件。依据该方案,当年5月份,我县配备了9名渔政协助巡护员,12名村级护渔员,9名渔政协助巡护员全部安排在富水湖水域,12名村级护渔员部分安排在富水湖,部分安排在五大河流进行巡护。2022年5月,根据监管工作实际,我县续聘了9名渔政协助巡护员,增加聘用了村级护渔员至25人,人员劳务费标准为渔政协助巡护员1560元/月/人。村级护渔员为8400元/年。所有人员经费除9名渔政协助巡护员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外,其余都是农业农村部门统筹解决。
今年5.6央媒曝光我县富水湖流域全面禁捕存在非法捕捞和销售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禁捕工作,并决定对《通山县富水湖流域渔政协助巡护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修改,从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职责职能、经费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规范。切实加强我县渔政执法能力建设,补充渔政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满足常年禁捕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确保我县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当中。
通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