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3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K26422872/2023-3040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通山县公安局
名       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朱忠景、朱忠城等委员:
关于解决《湖北景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救援通道被侵占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11月27日9时许,我局大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大路乡下朗村酒精厂(湖北景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人发生纠纷。大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前往处置,现场见到吴兵在回填修路,朱忠景阻拦施工。民警通过询问朱忠景、吴兵了解到,湖北景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通山县大路乡下朗村,在该公司建设之时曾预留一条应急救援通道,且已取得该通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大路乡吴田村村民吴兵等人为方便出行便在此处开始修路,朱忠景极力反对,双方因此发生土地纠纷。经民警现场进行协调后,吴兵等人同意暂时停工与朱忠景自行协调处理。
后经政府等部门协调,吴兵等村民没有继续修路,并答应将该通道恢复原状。现我局已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开发区,共同督促下朗村村民吴兵等人清理占用5米宽应急救援通道的土石方,确保湖北景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此纠纷情况,避免发生重大矛盾纠纷,严防重大案事件的发生。
通山县公安局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