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长制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通山县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 K26422872/2022-3879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林业局
名       称: 县林长制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通山县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管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2022年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稳步增长,现将2022年度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
1、全县各乡镇森林保有量增加0.2%以上,森林覆盖率增加0.2%以上,森林蓄积量增加2.83%以上,确保林地面积不减少。
2、完成年度县下达的造林任务、森林抚育任务,完成辖区内非法占用林地生态修复、迹地更新造林任务。
3、辖区内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要求。
4、森林采伐年度消耗量不超过县“十四五”下达的采伐指标,林木凭证采伐率达到95%以上。
5、依法使用林地,项目征占用林地按程序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率达98%以上。
6、年度内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达到98%以上,结案率达到95%以上;林业刑事案件发生上报查处率达到98%以上。
7、落实森林防火管控措施,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8、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3.4‰以内,年内无大面积森林病虫害发生。
二、责任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职尽责,全面推行目标任务清单化、具体化,强化责任担当,实现上述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为乡镇长,第二责任人为分管林业的副乡镇长,责任目标不受人事工作变动的影响。县林长制办公室将在年终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上述指标,考核为优秀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对考核为不合格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