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绿盾”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索引号 : K26422872/2022-42963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九管会

名       称: 2022年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绿盾”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绿盾”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绿盾”未销号问题的工作提示函》精神,全力推进辖区内3类9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绿盾”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示如下:

一、整改内容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6处:安民寺水库(安平二级站)、石凯拦水坝、集潭一级电站、集潭二级电站、安三级站、太阳电站;

(二)全省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清单反馈1处:龙岩(长源)电站;

(三)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反馈问题2处:

①2019年下半年人类活动遥感监测1处(其它人工设施):高湖村朱家湾文化活动中心;

②2021年人类活动遥感监测1处(其它人工设施):高湖村卵石临时堆放场。

二、整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违法违规活动停止、处罚追责执行到位、整治修复取得实效”的总体要求,建立“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决维护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安全,促进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

三、整改任务

1.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核心区、缓冲区小水电问题,在制定生态流量规划、安装生态流量设备设施及监测系统、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及管护责任的基础上,完善“一站一策”方案,实行立即退出,即退出水电功能,拆除厂房、引水管、拦水坝和电站设备设施,实施生态修复,实行业主补偿和下岗工人安置,全面保障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2.针对保护区实验区小水电清单反馈的龙岩(长源)电站,按“整改类”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合法合规性手续、落实生态流量设施设备、监测系统和水生态修复。

3.针对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反馈问题,按照县政府确定的整改目标整改:依法对临时堆放的卵石进行处置,对临时压占的耕地进行回收复垦复耕;对村集体文化设施建设办理合法手续,确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九管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增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路径,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

(二)强化工作举措。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以及县环指自然保护区“绿盾”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联合相关县直职能部门全面推进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卵石临时压占和集体文化设施建设问题整改各项任务。

(三)推进问题销号。在全面完成问题整改基础上,逐一建立台账,逐一落实整改,逐一对账销号,真抓真改、立行立改,确保一个不漏,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五、整改成效

1.安民寺水库、石凯拦水坝等核心区、缓冲区小水电问题,按照整改方案,全部退出了水电功能,所有设施设备均已拆除到位,生态复绿到位,业主补偿到位,下岗职工安置到位。

2.龙岩(长源)电站经过核查整改,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发了“小水电竣工验收确认函”,“水电开发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意见函”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合法性确认函”。

3.YG-42-G-061-JM-0003高湖村朱家湾文化活动中心完善了国有土地划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YG-42-G-061-QT-0060高湖村卵石临时堆放场,卵石已经依法处置,压占的耕地全部复垦复耕,种植玉米、红薯等农作物。

以上9个问题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呈请咸宁市人民政府申请销号。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湖北咸宁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0715-2880360)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13日共5天(休息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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