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农业农村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索引号 : K26422872/2025-07207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农业农村局

名       称: 通山县农业农村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通山县农业农村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证明内容

设定依据

依据条文内容

实施基本情况

行使层级

事项类别

能否实行告知承诺制

能实行告知承诺

不能实行告知承诺原因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省级

市级

县级

乡(镇)级及其他

申请人承诺后,部门即给予办理,无需再提交证明

申请人承诺后,通过部门自行核查,无需申请人提交证明

申请人承诺后,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补齐证明

证明材料核查方式

1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初次申领、有效期满换证、恢复驾驶资格

能从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规范性文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第四条第一款(一)受理岗审核驾驶证申请人提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下简称《身体条件证明》。第七条第一款(一)属于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的,还应当审核《身体条件证明》。第十七条第一款(一)受理岗审核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

农业农村部门

乡镇或社区以上医疗机构




行政许可





2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

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注册登记和临时牌证

证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来源渠道

【部门规章】《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规定》

第八条第一款(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

农业农村部门

农机销售方




行政许可



现场核查


3

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承诺

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证

证明技术人员是否属于工作正式人员

【部门规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一款(三)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

农业农村部门

人社部门




行政许可





4

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等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承诺

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证

证明设备设施属于企业的自有资产

【部门规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一款(四)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材料;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

农业农村部门

设备设施销售企业




行政许可





5

植物新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证》

证明种子品种经所有权人批准同意

【部门规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一款(五)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提交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及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农业农村部门

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权利人




行政许可





6

种子生产地点检疫承诺

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证》

证明生产品种不含有植物病害

【部门规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一款(七)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农业农村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




行政许可





7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办理《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证明技术人员专业资格

【地方政府规章】《湖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四)应当配备12名具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明(技术职称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水产专业技术人员。

农业农村部门

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




行政许可



现场核查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

办理《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证明符合养殖规划要求

【地方政府规章】《湖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一)生产区域有固定的生产场地,面积不得少于4公顷,符合养殖规划要求,取得养殖证。

农业农村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




行政许可



现场核查


9

经营人员的毕业证书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

办理《农经营许可证》

证明具备经营资格

【部门规章】《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八条第一款(三)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农业农村部门

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




行政许可



现场核查


10

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房产证或租赁证明

办理《农经营许可证》

证明具备经营资格

【部门规章】《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八条第一款(四)项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农业农村部门

住建部门或房产所有人




行政许可



现场核查


11

基地生产设备、检验仪器设备清单及产权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办理《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证

证明设备设施属于企业的自有资产

【部门规章】《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第一款(四)仪器设备和设施清单及产权证明,主要仪器设备的照片;(五)菌种生产经营场所照片及产权证明

农业农村部门

设备设施销售企业




行政许可





12

品种权人(品种选育人)授权的书面证明

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证》

证明经食用菌菌种品种所有权人批准同意

【部门规章】《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申请母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品种选育人)授权的书面证明。

农业农村部门

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权利人




行政许可





13

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

具备从事营业工作条件

【部门规章】《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七条第一款(三)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农业农村部门

住建部门或房产所有人




行政许可



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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