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咸宁通山110千伏电网优化工程的通知
索引号 : K26422872/2024-10817 文       号 : 通发改审批〔2024〕1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名       称: 关于核准咸宁通山110千伏电网优化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通发改审批〔2024〕11号
关于核准咸宁通山110千伏电网优化工程的通知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通山县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咸宁通山110千伏电网优化工程核准的请示》(鄂电司通山供运检〔202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就该项目(项目代码:2401-421224-04-01-148390)核准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原吴田至大畈(T接理畈光伏)110千伏线路T接点靠吴田侧开断,从开断点新建1回110千伏线路接入黄沙110千伏变电站,形成吴田至黄沙110千伏线路。新建110千伏单回角钢塔线路共10.7公里(按10毫米覆冰设计9.7公里、跨高速公路段按15毫米覆冰设计1.0公里),导线型号JL3/G1A-300/40,沿新建110千伏线路架设48芯OPGW光缆21.4(2×10.7)公里,更换24芯OPGW光缆21公里。拆除1基110千伏角钢塔。
二、项目建设地点
通山县大路乡吴田至黄沙铺镇。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285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规定要求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我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9日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通山110千伏电网优化工程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核准。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