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山县九宫山镇2025年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 K26422872/2024-21977 文       号 : 通发改审批〔2024〕178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名       称: 关于通山县九宫山镇2025年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关于通山县九宫山镇2025

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通山县九宫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通山县九宫山镇2025年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代码:2408-421224-04-01-697426)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通山县九宫山镇2025年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

  1. 项目建设地点

通山县九宫山镇横石村、横石潭村、富有村、南成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河道1600米、村庄道路200米、沟渠浆砌180米、村庄池塘挡土墙500米,新建涵桥1座。

四、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项目实施方案。

五、工程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99.67万元。其中工程费375.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万元,预备费6.4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

六、项目建设时间20253月至202512月。

七、劳务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倡“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鼓励组织当地农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脱贫户、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并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务工内容和劳务报酬标准,确保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的比例应在30%以上。经初步测算该项目实施期间预计吸纳163人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75.29万元。

八、技能培训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开展以工代训,主要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水渠挡土墙砌筑、道路建设等操作开展基本技能培训,帮助提升群众就业技能。将就业培训和实训融入以工代赈项目中,帮助务工群众掌握实际操作技术,有效提升农民技能和素质,为群众增加就业选择和劳动收入提供了有力支撑。

九、工程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解决群众就业增收问题为主线,“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资金带动农村群众就业增收的功能作用。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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