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在其他经营场所设置游戏游艺设备经营单位实施行政备案的通告

索引号 : K26422872/2024-22524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名       称: 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在其他经营场所设置游戏游艺设备经营单位实施行政备案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12日


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在其他经营场所设置游戏游艺设备经营单位实施行政备案的通告

各游戏游艺设备经营单位:

为加强我游戏游艺设备经营单位管理,规范娱乐市场秩序,根据《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文旅市场发〔2019129号)第二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从通告之日起对全其他经营场所游戏游艺设备经营单位实施行政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游戏游艺设备经营备案范围

  我县在其他经营场所设置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根据《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其他经营场所是指在无独立围护结构的场地内设置游戏游艺设备供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分布式经营场所

二、办理游戏游艺设备经营备案要求

(一)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经营者在经营前应将相关信息报通山县文化旅游局备案并填写《其他经营场所设置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备案表》和《游戏游艺有奖经营奖品目录备案表》。

  (二)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其他经营场所经营游戏游艺设备备案”系统模块未启用前,申请备案的其他经营场所向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纸质备案材料。待该备案系统模块启用后,游戏游艺分布式经营场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进行备案。

(三)游戏游艺设备经营主体应当在游戏游艺设备显著位置张贴“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标明经营者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重新备案。

  (四)游戏游艺设备须经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进行内容审核。

  三、办理游戏游艺设备经营备案需提交材料

  (一)游戏游艺设备经营备案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协议)

(五)房屋所有权证或经营场所所有人(实际使用人)同意设置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

(六)游戏游艺设备照片(一台设备一张照片)

  四、办理地点

  (一)地点: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股(迎宾大道27号文体中心)

  (二)联系人:徐轻顺,咨询电话:0715-2362886

  五、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要求

  (一)游戏游艺设备经营备案表可到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领取。

(二)对此前已投入经营但还未完成备案的,按照“全部纳入管理视线”的原则,辖区内各游戏游艺设备经营主体必于通报公布后一月内前来我局完成备案工作。

(三)对辖区内未按时完成备案的游戏游艺设备经营主体,将按照《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对游戏游艺设备经营者予以处罚。

附件:1.游戏游艺有奖经营奖品目录备案表;

2.其他经营场所设置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备案表

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12日

其他经营场所设置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备案表(范本).doc

游戏游艺有奖经营奖品目录备案表(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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