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市序号1)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为扎实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我县对照《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咸办发电〔2024〕45号),认领市序号1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思想认识不够深入。虽然全市建立了“首个议题”学习制度,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带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但少数地方和部门生态文明理念树得不牢,仍有急功近利的思想。有的地方对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理解不深不透,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艰巨性、长期性、反复性认识不足,谋划、安排、落实不够。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深化各级各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美丽湖北建设为统领,推动绿色发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助力建设国家新型能源之都,全域打造休闲田园山水乐园旅游强县,全面建成山通水富和美现代化新通山。
三、整改措施
1.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邀请相关领导或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在全县报纸、广播、电视及新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全面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各方面政策精神、工作进展和成效,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在县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中设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学专题,有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开展理论学习和实践调研。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作为重要方面纳入政绩目标考核,保持20%以上的考核权重。落实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度。
3.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并于10月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县委常委集体带头学习,交流发言。通过云上通山、通山V视等新媒体渠道多轮次宣传学习,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在2024年3月中共通山县委党校2024年春季主体班专题教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作专题辅导授课,10月31日又组织全县乡科班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组织开展实践调研。2023年县委组织部已程序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占考核权重27%,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三是已按程序将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通山县2024年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每季度开展督查整改。
目前,该反馈问题已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通过市级整改验收。
五、公示情况说明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3日-12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我单位提出。
联系人:陈明 0715-2362745
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