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通山县企业进规入限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调动我县工业、服务业企业和大个体户发展成为规上限上企业的积极性,优化壮大工业、服务业经济规模,进一步推动我县工业、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县发改局草拟了《通山县企业进规入限奖励办法》,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前期准备
(一)规上限上工业企业调研情况。
1.全县规上限上企业较少。目前,我县规上限上企业共120家,其中工业企业86家、服务业34家,在全市最少。(全市规上工业、限上服务业企业共1221家,其中赤壁市286家,工业232家、服务业54家;嘉鱼县216家,工业200家、服务业16家;咸安区193家,工业153家、服务业40家;高新区115家,工业105家、服务业10家;通城县157家,工业114家、服务业43家;崇阳县134家,工业134家、服务业22家;通山县120家,工业86家、服务业34家。)
2.工业、服务业企业进规入限难度大。我县工业、服务业经济基础薄弱,而工业、服务业企业进规入限门槛较高,进规入限标准是要在税务平台申报纳税营业额服务业500万-2000万不等,而工业则需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并且能够提供相匹配的增值税发票及产品销售明细、出入库单等相关佐证资料,才可申报进规入限。我县的工业、服务业企业大多体量较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导致符合条件能够申报的企业较少。
3.企业进规入限积极性不高。一是我县在2021年6月1日前无相关的工业、服务业企业入规奖励政策(文化产业除外),而其他兄弟县市已实行工业、服务业企业进规入限奖励政策多年。二是企业普遍存在抵触心理,担心入规后税收经营成本增加影响切身利益,更愿意是以小规模纳税人(年纳税营业额500万元以下)的形式申报,可以享受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扶持。三是大部分规上限上工业、服务业企业没有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兼职统计人员业务不熟,加上企业人员流动大,私营业主不愿意真实上报数据,怕加重企业税费负担。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
1.国家发改委等28部门《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发改就业〔2021〕396号;
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10号;
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40号)。
二、征求意见情况
2022年10月10日,县发改局就《通山县大力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意见;10月11日,县科经局就《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工业企业入规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开发区、县税务局、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等部门意见,并按照相关部门意见对《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按2022年11月21日,通山县入规入限企业奖励办法会商工作会议要求,再次对奖励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将原《通山县健全完善企业进规入限机制办法》改为《通山县企业进规入限奖励办法》;三是11月28日对更名后的《通山县企业进规入限奖励办法》再次发函到县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在通山政务网发布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三是根据县科经局意见加入了农业加工企业入规内容;四是增加部门职责分工和任务清单;五是明确了奖励办法牵头部门和实施期限。六是对税务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补充完善;七是按照县司法局法律审查意见书提出的审查意见对《通山县企业进规入限奖励办法》进行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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