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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的宜都样本② | 共治共建:市域治理的“善治”探索

来源:民主与法治周刊 时间:2020-12-02
金秋时节,叠翠流金。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之际,11月2日至3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湖北、山西、河南、安徽、江西、湖南等六省法学会共同主办,湖北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十三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在湖北省宜昌市举行。


本届论坛以“‘三治融合’市(县)域治理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围绕新时代“三治融合”的实践探索、方式方法、机制保障和经验价值等,进行了深入交流。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艳玲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讲话,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周霁致辞,湖北省法学会会长傅德辉主持,湖北省法学会部分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中部六省法学会代表、受邀嘉宾、获奖作者代表等近160人参加论坛。《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荆楚网、《湖北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了论坛盛况和宜都市“双基强化、三治融合”的成功经验,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宜都模式”备受关注



郡县治,天下安。2019年9月以来,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湖北省法学会主动作为,协调省直13个部门、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选取具有社会治理基础的“全国百强县”宜都市作为“双基强化(强化全民思想政治基础和信息平台、治理队伍基础)、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试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试点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在宜都市召开高规格试点动员会议,今年6月召开的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决定》再次强调推进宜都试点工作。通过扎实推动,宜都已初步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正如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所言:“湖北省法学会立足本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法治湖北建设等做了大量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本次论坛上,由湖北省法学会、宜都市组成的联合调研组提交的《“双基强化、三治融合”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湖北宜都模式)研究》荣获征文一等奖,宜都市市长李泽刚在论坛上关于“宜都模式”的介绍,得到广泛好评。李泽刚介绍,为加强党建引领,在省法学会的指导下,宜都市按照“群众需要在哪里、党组织就建在哪里”的原则,优化组织设置,培育“磁铁支部”,组建联村党委、片区党委和旅游区党委,成立“网格支部”494个,建设“党员微家”247个,在城市小区建设“家+驿站”58个、“红色物业”10个,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红色”根基。为激活基层自治动能,省法学会专家组指导宜都对155个村(社区)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全市10万余户家庭建立文明诚信档案,并实行积分制管理,真正做到“让守信者受益、让失信者受限”。与此同时,组建乡贤理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志愿服务队等多类自治组织507家,有力实现了需求在一线回应、问题在一线解决、服务在一线落地的目标。为强化法治保障,打破区域条块分割,健全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行“一村一法治主任”等制度,建立市乡村三级“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真正做到“只要有群众的地方,就有法学会的声音,就有法学会的工作覆盖”。为促进德治润化,开设市乡村三级道德法治讲堂,把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作为基本内容,提升群众思想政治和道德文化素质,引导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开展新家风活动,厚植社会治理的道德底蕴。为加强智慧治理,深化“网格化+大数据”,开发“宜都一家亲”公共服务平台,打破部门壁垒和信息孤岛,逐步形成了“网格发现、社区呼叫、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分级响应、协同处置机制,有力提升了智治效能。李泽刚自豪地说:“通过试点工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大考中经受住了考验,宜都率先成为湖北省首批11个低风险地区之一!”


  “宜都模式”从新时期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建设实际出发,注重发挥基层治理思想支撑和治理队伍保障的重要作用,把“科技支撑”嵌入社会治理体系,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发挥“善治”合力。它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切入点,促进人的思想、观念和道德素质提升,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中各主体共同的实践价值理念和公共精神,社会主义法治、德治精神成风化俗,获取社会各阶层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最大公约数”。它是一套符合县域社会治理规律的实践创新机制和方法,既创新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了治理体制机制,又保障和促进了“三治融合”的治理功效,体现了县域社会治理的前瞻性和引领性,具有先行先试的示范效应。


积极探索市(县)域社会治理新途径



第十三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因主题设置科学接地气,极大地激发了中部六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参与热情,共收到论文1429篇,创历史新高。这其中既有法律实务工作者,也有不少知名专家学者直接撰稿。为丰富论坛成果,湖北省法学会组织14名兼职副会长牵头组建有实务部门、基层单位、学者组成的课题专班,深入研究“宜都模式”和“宜昌市域治理实践”。


  理论之水不断,实践之树常青。主旨报告和三个分论坛上,中部六省专家学者代表围绕新时代“三治融合”市域治理的理论逻辑、实践探索、方式方法、机制保障和经验价值等重大法治议题,进行了高水平、宽领域、多维度的深入交流和有益探讨,既涉及基础理论前沿,也有实证调查研究,还有阶段性研究课题;既有问题分析,也有经验分享,还有具体建议,提出了很多具有启发性、建设性的新阐述、新思想。主要是七个方面:

  一是“三治融合”市(县)域治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方式。王艳玲指出:城市兴,国家兴;市域治,天下治。市域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承上启下,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武汉大学周叶中等认为,“三治融合”在发展演进中已从以往的基层治理经验上升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基层治理的重要方略,是党的基本方略在基层治理领域的具体延伸,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对保持基层社会动态平衡、开创国家治理美好未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是加强全民思想政治基础是提升市(县)域社会治理成效的重要保障。湖北警官学院刘茂林等认为,宜都市通过加强基层党建不断筑牢全民思想政治基础,同时在创新自治实践、深化依法治理和激活道德资源过程中积极培养全民自治意识、法治观念和德治情怀,为持续创新基层治理注入新活力;要通过提升资源的续航能力、合理调整相关惩戒性措施的限度以及注意“三治”各自适用范围等系列措施,为持续推进全民思想基础建设提供保障。

  三是提升“三治融合”市(县)域社会治理成效要注重矛盾纠纷化解。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李林启认为,在市域社会治理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中,参与主体有司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或准行政机关、社会力量、矛盾双方的当事者等多个方面,健全联调联动机制是做好矛盾多元协同化解的根本保证;要健全矛盾发生时的现场合力化解机制、联合调处机制,从而确保多元化解主体共同发力。

  四是提升“三治融合”市(县)域社会治理成效关键在“融”。合肥工业大学耿玉基建议,在推进市(县)域治理过程中,要坚持主体融合和客体整合、实体融合和程序融合、局部融合和整体融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徐汉明等认为,自治、法治、德治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都有着一定的优势,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足,单一的治理模式无法改善基层社会治理现状,要把握不同治理方式所具有的优势,同时努力寻求改善缺陷的方法,重点发挥三者交融的强大力量,利用这一力量有效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出现的各类现实问题,从而实现基层善治的目标。

  五是提升“三治融合”市(县)域社会治理成效要重视科技运用和信息公开。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田昌斌等认为,建构“三治融合”的公共法律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系统,以数据化驱动公共法律服务发挥效能,运用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各方主体共治,调节法律服务的公共资源社会供给,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方向性建议,是转型时期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体系构建的新方向。安徽陆汝明律师事务所陆栋良等建议,切实完善现行框架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运作,通过公民对于信息的监督,促使行政体系的透明化运作,加速实现“三治融合”的预期构想。

  六是提升“三治融合”市(县)域治理成效要加强自治,激发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武汉大学法学院郑涛认为,在推进市域治理过程中,居民自治关乎国家的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实现政党政治承诺的重要方式。湖北大学蔡科云等指出,人民群众参与“三治融合”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应寻求“内源”与“外力”的组合与互补,人民群众从“主体”到“主体担当”,获得感是其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的“内源”。国家与人、制度与人的有机互动,人民“我们化”以及群众“个体化”的权利保障,还需要“加强三治三入、强化服务功能、多元主体共治、基层制度生根”的组合式“外力”。山西大学法学院刘丽萍指出,乡规民约作为基层社会内生性规则,是实现乡村治理“三治融合”的重要规范形式,需要与时俱进,体现村民自治,于法有据,科学规范,重塑权威。

  七是推进“三治融合”市(县)域治理要善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黄金桥等认为,基层党组织在城乡基层社会自治、法治、德治相互融合中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政治方向上的引领作用、思想武装上的表率作用、组织体系上的协调作用、制度执行上的示范作用、作风落实上的监督作用和治理效能上的保障作用等方面,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在“三治融合”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者之间的有效融合。


借力论坛再开新局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中部崛起法治论坛’作为中国法学会七大区域论坛之一,是推动和加强中部六省法学会、法学法律界、相关实务部门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学术平台,在解决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共性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整合人才资源、开展对策研究、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面对论坛涌现出的“好声音”,湖北省法学会会长傅德辉不吝溢美之辞。


  宜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袁卫东表示,要从论坛中汲取“养分”,宜昌市委常委会决定加快复制推广“宜都模式”,2021年在宜昌各县市区全面铺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意见》和省委办公厅《若干措施》精神,着力破解法学会发展的“瓶颈”,帮助县级法学会解决设立党组、专兼职干部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法学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宜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白华兴奋中备受鼓舞,他信心百倍地说:“将借力论坛成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创新理念和方式方法,完善措施机制,当好全省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示范和标杆!”


  下届论坛主办方代表,山西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马俊意味深长地说:一定接好“接力棒”,更好地为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和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努力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办成中部地区法治建设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太平一语道出了参会者的心声:在新的历史时期,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应该更为积极地融入时代、服务时代、建设时代,中部六省同气连枝、兄弟连心,通过论坛一定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