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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公安局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来源:通山县 时间:2023-11-15

为积极配合咸宁市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我县创建湖北省文明城市工作及统筹做好县域文明指数年度测评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通山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内设机构和工作机制>的通知》《通山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共性任务清单》,结合我局承担的各项“创文”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求真务实,努力拼搏,主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充分履行公安职责,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提升公安窗口服务水平,为实现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县创造省级文明城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县公安局“创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刘畅任组长,县局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监督室,政工监督室主任郑全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创文工作的日常工作及协调、督导、情况汇总及审核上报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和文明教育活动。

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大力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深做实“平安通山全域提升活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责任领导:林德邻  牵头单位:政工监督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1、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不断深化打击传统“盗抢骗”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专项工作,有力震慑犯罪,遏制刑事案件多发态势。(责任领导:舒敏,牵头单位:刑侦大队,责任单位:各派出所)

2、要加大传销活动和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特别是对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假币、假银行卡、假冒伪劣商品等民生型经济犯罪要从严从重处理,并有效开展预防工作。(责任领导:舒敏,牵头单位:经侦大队,责任单位:各派出所)

3、要始终对涉毒案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吸毒贩毒制毒行为,要加强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突出吸毒人员的查处、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吸毒人员无肇事肇祸、新滋生吸毒人员明显下降,毒情持续好转。(责任领导:舒敏,牵头单位:禁毒大队,责任单位:各派出所)

4、建立常态化网吧检查机制,采取人工检查和机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落实上网实名制度,坚决杜绝未成年人上网。不断加强全县网络、网站、网吧监管,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推动形成晴朗的网络空间。责任领导:王东亚,牵头单位:网安大队,责任单位:各派出所)

(三)提升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继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参与交通的自觉性;进一步科学配置警力和深化交警勤务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向路面,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理,教育疏导人车各行其道,车辆有序停放。开展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行车、停车专项整治,强化路面管控,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采取措施整改安全隐患,切实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人员伤亡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联系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领导:曾庆祝,牵头单位: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各派出所)

(四)加强窗口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全局各窗口单位要在认真贯彻公安部和省公安厅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精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持续推动“最多跑一次”、深化“一网通办”,全面完成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要切实改进作风,坚决杜绝“四难”和“冷、硬、横、推”现象,在全县公安窗口倡导文明用语和承诺服务,努力打造文明和诚信公安窗口形象,努力为全县争创工作添光添彩。(责任领导:魏霞、王庆度,牵头单位:治安大队、行政许可科,责任单位:各派出所)

(五)深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做到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同时,彻底取缔校园周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全面做到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责任领导:叶祥高、王庆度,牵头单位:治安大队、内保大队、国保大队,责任单位:各派出所)

(六)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确保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同时,社区警务室建设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责任领导:曾庆祝、王庆度,牵头单位:治安大队、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各派出所)

四、工作要求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涉及内容多、外延范围大、关联程度高、覆盖范围广的综合系统工程,事关全县发展大局。全县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舆论宣传,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一)强化思想认识。全县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创建工作为抓手,把其他各项重点工作统一到创建工作中来,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合为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协调配合。“创文”工作持续时间长、公安局任务重,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相支持,努力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按照方案分步实施,逐步推进,逐项落实。

(三)强化舆论宣传。政工监督室要采取各种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真正使公安机关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目的、任务要求、工作成效深入人心,把全体民警、辅警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同时,窗口单位要通过设立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发布文明标语等形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创文”工作的重要性,为“创文”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