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九管局、各县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深改委和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等九部委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精神,积极应对塑料污染,规范塑料制品生产使用和塑料废弃物回收处置,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我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清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视察湖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遵循“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创新引领、科技支撑,多元参与、社会共治”的原则,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为加快美丽湖北和生态咸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等;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到2021年底,全县城区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城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2年底,全县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显著提高;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
到2025年底,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50%。;将塑料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分工
(1)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双牵头: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总结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对实施细则制定、工作推进和监督执法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制定实施细则不及时、重点工作不落实的地方进行通报。
(2)财政局: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市场监管局:加强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禁限期限,对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开展执法工作。
(4)科经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县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进行产能摸排,引导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等工作。
(5)商务局:加强对商品零售场所、市场、大型超市、外卖服务、各类展会活动等领域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餐饮行业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引导督促相关企业按照规定期限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做好产品替代。同时,要会同市场监管局推动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
(6)文旅局:加强景区景点餐饮服务禁限塑监督管理。
(7)农业农村局:加强与供销社协作,组织开展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和专业化组织回收等,推进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和农膜回收示范县建设,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组织开展农田残留地膜清理整治。同时,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市场销售的农膜加强抽检抽查,将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违规用于农田覆盖的包装类塑料薄膜等纳入农资打假行动。
(8)住建局和城管局:结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推动将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低值塑料废弃物进行能源化利用,减少塑料垃圾填埋量。同时,要会同相关部门按时完成已排查出的规模较大的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
(9)生态环境、科经、住建、城管、商务、文旅、农业农村、供销等部门: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法律政策要求,组建工作专班,做好日常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涉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10)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根据部门职责开展大力宣传,推动禁塑限塑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重点宣传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宣传各地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典型案例,在禁塑限塑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和领导带头、部门包抓、群众参与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创新;宣传各地在限塑行动中发挥重要作用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和事,挖掘一批在全县禁塑限塑工作一线涌现出的勇于担当、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宣传方式为在地方报纸、广播电视台等各类主流媒体和各新闻网站、政务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平台以及微信、微博、各类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编发我县禁塑限塑工作信息,反映禁塑限塑工作阶段性进度进展和成效。在县内主要公路沿线、集镇、社区和等显著地段设立大型标语或户外广告牌,制作一批主旨鲜明、创意新颖、形式多样、感染力强的优秀公益广告,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醒目位置,长时段、大版块、多频次集中刊播,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支持禁塑限塑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总结分析工作进展,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二)强化检查通报。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检查禁止、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治理措施和塑料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推进落实情况,对主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措施不实、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和提出问责建议。
(三)广泛宣传动员。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渠道,普及塑料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推进“白色污染”防治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积极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和绿色消费,抵制过度包装。宣传新材料新产品新模式的推广成效和典型做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有序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通山县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重点任务清单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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