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公安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
1 | 禁 毒 |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 品购买备案证明 |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购买备案证明 | 行政许可 |
2 | 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运输许可 |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
3 |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运输备案证明 |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 行政许可 | |
4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
5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行政许可 | |
6 | 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 所技术防范系统验收 | 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 所治安防范验收 | 行政确认 | |
7 | 禁毒宣传 | 禁毒宣传 | 公共服务 | |
8 | 治 安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9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行政许可 | |
10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
11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行政许可 | |
12 | 焰火燃放许可 | 焰火燃放许可 | 行政许可 | |
13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
14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
15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
16 | 户口迁移审批 | 户口迁移审批(夫妻投靠及子 女随迁落户) | 行政许可 | |
17 | 户口迁移审批 | 户口迁移审批(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 行政许可 | |
18 | 户口迁移审批 | 户口迁移审批(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 行政许可 | |
19 | 户口迁移审批 | 户口迁移审批(投靠亲属落户) | 行政许可 | |
20 | 户口迁移审批 | 户口迁移审批(购买商品房落户) | 行政许可 | |
21 | 治 安 | 户口迁移审批 | 户口迁移审批(租赁房屋落户) | 行政许可 |
22 | 户口迁移审批 | 户口迁移审批(大中专院校学生肄业、退学或开除学籍落户) | 行政许可 | |
23 | 户口迁移审批 | 户口迁移审批(在校大学生跨 省(市)转学落户) | 行政许可 | |
24 | 户口迁移审批 | 户口迁移审批(引进人才落户) | 行政许可 | |
25 | 户口迁移审批 | 户口迁移审批(获得相 关荣誉称号人员落户) | 行政许可 | |
26 | 户口迁移审批 | 户口迁移审批(干部调动落户) | 行政许可 | |
27 | 户口迁移审批 | 户口迁移审批(录(聘)用、遴选 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落户) | 行政许可 | |
28 | 户口迁移审批 | 户口迁移审批(就业创业落户) | 行政许可 | |
29 | 户口迁移审批 | 户口迁移审批(投资落户) | 行政许可 | |
30 | 户口迁移审批 | 户口迁移审批(军队干部家属随军) | 行政许可 | |
31 | 户口迁移审批 | 户口迁移审批(军队转 业干部家属随迁) | 行政许可 | |
32 | 户口迁移审批 | 户口迁移审批(军队离退休 干部家属随迁) | 行政许可 | |
33 | 户口迁移审批 | 户口迁移审批(移民搬迁安置落户) | 行政许可 | |
34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 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 特区除外)核发 | 行政许可 | |
35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社会福利机构登记户口) | 行政确认 | |
36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合法收养登记户口) | 行政确认 | |
37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外国人 收养国内儿童注销户口) | 行政确认 | |
38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军队转业干部恢复户口) | 行政确认 | |
39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恢复户口) | 行政确认 | |
40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恢复户口) | 行政确认 | |
41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被军队退回、 除名、开除军籍恢复户口) | 行政确认 | |
42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港、澳、 台回内地(大陆)定居恢复户口) | 行政确认 | |
43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华侨回国定居恢复户口) | 行政确认 | |
44 | 治 安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留学回国恢复户口) | 行政确认 |
45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刑满释放恢复户口) | 行政确认 | |
46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法院宣告失踪重新出现恢复户口) | 行政确认 | |
47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法院宣告死亡重新出现恢复户口) | 行政确认 | |
48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未按规定申办户口迁移恢复户口) | 行政确认 | |
49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加入中国国籍登记户口) | 行政确认 | |
50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外籍华人恢复中国国籍登记户口) | 行政确认 | |
51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打拐救助儿童登记户口) | 行政确认 | |
52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流浪乞讨人员登记户口) | 行政确认 | |
53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无户口人员补录) | 行政确认 | |
54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核发居民身份证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 行政确认 | |
55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核发居民身份证 (换领居民身份证) | 行政确认 | |
56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核发居民身份证 (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 | 行政确认 | |
57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核发居民身份证 (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军人)) | 行政确认 | |
58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核发居民身份证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 行政确认 | |
59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核发居民身份证 (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 | 行政确认 | |
60 | 核发居住证 | 核发居住证 (首次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 行政确认 | |
61 | 核发居住证 | 核发居住证(换领港澳 台居民居住证) | 行政确认 | |
62 | 核发居住证 | 核发居住证 (补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 行政确认 | |
63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姓氏变更) | 行政确认 | |
64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名字变更) | 行政确认 | |
65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性别变更) | 行政确认 | |
66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 (民族成份变更更正) | 行政确认 | |
67 | 治 安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 (出生日期更正) | 行政确认 |
68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 (出生日期更正(干部)) | 行政确认 | |
69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 (出生日期更正(军队干部)) | 行政确认 | |
70 | 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 | 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 | 行政确认 | |
71 | 死亡、宣告死亡、宣告 失踪人员办理户口注销 | 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人员办理户口注销 | 行政确认 | |
72 | 户口信息查询 | 户口信息查询 | 公共服务 | |
73 | 交 警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74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 行政许可 | |
75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
76 | 机动车登记 | 注册登记 | 行政许可 | |
77 | 机动车登记 | 变更登记 | 行政许可 | |
78 | 机动车登记 | 转移登记 | 行政许可 | |
79 | 机动车登记 | 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
80 | 机动车登记 | 抵押登记 | 行政许可 | |
81 | 机动车登记 | 校车标牌核发 | 行政许可 | |
82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行政许可 | |
83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6年免检机动车申请机动车 检验合格标志 | 行政许可 | |
84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在用机动车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 行政许可 | |
85 | 交通安全宣传 | 交通安全宣传 | 公共服务 | |
86 | 交通安全执法的短信告知 | 交通安全执法的短信告知 | 公共服务 | |
87 | 机动车违法信息查询服务 | 机动车违法信息查询服务 | 公共服务 | |
88 | 驾驶人记分查询 | 驾驶人记分查询 | 公共服务 | |
89 | 出 入 境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 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 | 行政许可 |
90 | 出 入 境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 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行政许可 |
91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 证和签注签发 | 首次申领 | 行政许可 | |
92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 证和签注签发 | 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
93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 行证和签注签发 | 签注 | 行政许可 | |
9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批 (签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批 (签发) | 行政许可 | |
9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批 (换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批 (换发) | 行政许可 | |
9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批 (加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批 (加注) | 行政许可 | |
9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批 (补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批 (补发) | 行政许可 | |
98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乘务类)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乘务类) | 行政许可 | |
99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应邀类)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应邀类) | 行政许可 | |
100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团队旅游类)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团队旅游类) | 行政许可 | |
101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个人旅游类)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个人旅游类) | 行政许可 | |
102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商务类)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商务类) | 行政许可 | |
103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探亲类)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探亲类) | 行政许可 | |
104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定居类)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定居类) | 行政许可 | |
105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学习类)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学习类) | 行政许可 | |
106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其他类)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其他类) | 行政许可 | |
107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 (逗留类)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 (逗留类) | 行政许可 | |
108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 (商务类)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 (商务类) | 行政许可 | |
109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 (个人旅游类)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 (个人旅游类) | 行政许可 | |
110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 (团队旅游类)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 (团队旅游类) | 行政许可 | |
111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 (探亲类)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 (探亲类) | 行政许可 | |
112 | 港澳台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 港澳台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 行政许可 | |
113 | 出 入 境 | 对护照、出入境通行 证的宣布作废 | 对护照、出入境通行证的宣布作废 | 行政确认 |
114 | 对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 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宣布作废 | 对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 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宣布作废 | 行政确认 | |
115 | 出入境进度查询 | 出入境进度查询 | 公共服务 | |
116 | 网 安 | 国际联网备案 | 国际联网备案 | 行政确认 |
117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所中信息网络安全审批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中信息网络安全审批 | 行政确认 |
通山县公安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收费一览表(精简版) |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项名称 | 事项 类型 | 申请材料 | 收费标准 | 收费 依据 | 办理时限 | 办理窗口 | 备注 |
1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 | 行政许可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定居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配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配偶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入境事务处人事登记表。 | 40元 | 发改价格[2019]914号 | 省内居民户籍地办理7个工作日 | 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 |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疫情防控期间,按实时政策执行。 |
2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行政许可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 办证:60元/个 签注:15元/次 | 发改价格[2019]914号 | 省内居民户籍地办理7个工作日 | 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 |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疫情防控期间,按实时政策执行。 |
3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首次申领、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 60元 |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省内居民户籍地办理7个工作日 | 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 |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疫情防控期间,按实时政策执行。 |
4 | 签注 | 行政许可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往来港澳通行证。 | 一次有效签注:15元 多次有效签注:80元 |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省内居民户籍地办理7个工作日 | 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 |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疫情防控期间,按实时政策执行。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批(签发、换发、加注、补发) | 行政许可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 120元 | 发改价格[2019]914号 | 省内居民户籍地办理7个工作日 | 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 |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疫情防控期间,按实时政策执行。 |
6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审批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乘务类、应邀类) | 行政许可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居民身份证、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 “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往来台湾通行证。 | 一次有效签注:15元 多次有效签注:80元 |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省内居民户籍地办理7个工作日 | 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 | 疫情防控期间,按实时政策执行。 |
7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审批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团队旅游类) | 行政许可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 办证:60元/个 签注:15元/次 |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省内居民户籍地办理7个工作日 | 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 |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疫情防控期间,按实时政策执行。 |
8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探亲类) | 行政许可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居民身份证、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往来台湾通行证。 | 一次有效签注:15元 多次有效签注:80元 |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省内居民户籍地办理7个工作日 | 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 |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疫情防控期间,按实时政策执行。 | |
9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审批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学习类) | 行政许可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居民身份证、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往来台湾通行证。 | 80元 |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省内居民户籍地办理7个工作日 | 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 |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疫情防控期间,按实时政策执行。 |
10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其他类) | 行政许可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居民身份证、入台许可证明、往来台湾通行证。 | 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 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省内居民户籍地办理7个工作日 | 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 |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疫情防控期间,按实时政策执行。 | |
11 |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审批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逗留类) | 行政许可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居民身份证、往来港澳通行证;1、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2、赴澳门随任(《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3、赴澳门就学(《确认录取证明书》) ;4、赴澳门就业(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申请表》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续期申请确认信》,或者交验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5、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 | 80元 | / | 省内居民户籍地办理7个工作日 | 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 |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疫情防控期间,按实时政策执行。 |
12 |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审批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商务类) | 行政许可 |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书、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工作人员须社保凭证(申请多次的需6个月以上社保)或本人属于该企业的有关证明、企业出具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或计划书、居民身份证、非本市需居住证、县级以上税务部门纳税证明或县级外汇机构创汇证明或免税减免税证明、企业港澳商务备案及年审审批表、企业港澳商务备案证明、公司营业执照。 | 80元 | 发改价格[2019]914号 | 省内居民户籍地办理7个工作日 | 政务服务中心16号窗口 | 疫情防控期间,按实时政策执行。 |
13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团队旅游类) | 行政许可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 15元/次 | 发改价格[2019]914号 | 政务服务中心16号窗口 |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疫情防控期间,按实时政策执行 | ||
14 |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审批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探亲类) | 行政许可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居民身份证、往来港澳通行证、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交验亲属关系证明。 | 往来港澳签注(一年内多次有效):80元/件 往来港澳签注(一年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往来港澳签注(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三年)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往来港澳签注(三年期多次有效)240元/件 | 发改价格[2019]914号 | 省内居民户籍地办理7个工作日 | 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 |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疫情防控期间,按实时政策执行。 |
15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驾校报名考试,成绩合格后本单位核发驾驶证。 | 252元 | 发改价格[2004]2831 鄂价费[2005]4号 | 一个工作日 | 驾校 | 驾校报名考试 |
16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 行政许可 | 驾驶人本人持驾驶证、身份证。 | 免费 | 发改价格[2004]2831 鄂价费[2005]4号 | 一个工作日 | 车驾管窗口、交管12123APP | 原件 |
17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车辆注册登记核发。 | 4元 | 鄂价费[2016]99号 | 一个工作日 | 车驾管窗口 | 此费用已包含在注册登记费用内 |
18 | 机动车登记 | 注册登记 | 行政许可 | 1、购车发票(第四联,注册登记联);2、完税凭证(购置税、车船税等);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含车船税,未含车船税的提供完税凭证);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5、机动车车辆一致性证书;6、车辆照片2张 、发动机号、车架号拓印件;7、车主身份证原件。 | 小型汽车60元 摩托车33元 | 鄂价费[2016]99号 | 一个工作日 | 车驾管窗口 | 原件/含临时号牌费用 |
19 | 机动车登记 | 变更登记 | 行政许可 | 车主本人持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 | 2元 | 鄂价费[2016]99号 | 一个工作日 | 车驾管窗口 | 原件 |
20 | 机动车登记 | 转移登记 | 行政许可 | 1、二手车交易发票;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含车船税,未含车船税的提供完税凭证);3、车辆照片2张 、发动机号、车架号拓印件;4、双方车主持身份证原件;5、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 | 摩托车:换牌31元/不换牌2元 低速车:换牌41元/不换牌2元 | 鄂价费[2016]99号 | 一个工作日 | 车驾管窗口 | 通山车管只有摩托车、低速车注销登记权限。 |
21 | 机动车登记 | 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车主本人持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身份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咸宁市报废汽车销毁记录表、车辆报废照片。 | 免费 | 鄂价费[2016]99号 | 一个工作日 | 车驾管窗口 | 通山车管只有摩托车、低速车注销登记权限。 |
22 | 机动车登记 | 校车标牌核发 | 行政许可 | 期满换领标牌:期满校车标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许可申请审查、申领校车标牌:通山县校车标牌许可申请材料、需申请标牌的校车。 | 免费 | 鄂价费[2016]99号 | 一个工作日 | 车驾管窗口 | 车管需对校车进行检查,检查通过符合办理申请校车标牌业务。 |
23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行政许可 | 车主本人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身份证。 | 免费 | 鄂价费[2016]99号 | 一个工作日 | 车驾管窗口、交管12123APP | 原件 |
24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6年免检机动车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行政许可 | 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件/电子版)。 | 免费 | 鄂价费[2016]99号 | 一个工作日 | 车驾管窗口、交管12123APP | |
25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首次申领免费 | 行政确认 | 未满16周岁人员首次申领 | 免费 | 公治明发 【2018】 122号 | 快证7-15天;慢证20个工作日 | 政务中心二楼40、41号窗口 | 携带居民户口本 或电子证照 |
26 | 行政确认 | 年满16周岁人员首次申领 | 免费 | 快证7-15天;慢证20个工作日 | 政务中心二楼40、41号窗口 | 携带居民户口本 或电子证照 | |||
27 | 首次申领免费 | 行政确认 | 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首次申领 | 免费 | 公治明发 【2018】 122号 | 快证7-15天;慢证20个工作日 | 政务中心二楼40、41号窗口 | 携带居民户口本 或电子证照 | |
28 | 行政确认 | 华侨回国定居首次申领和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国籍首次申领。 | 免费 | 快证7-15天;慢证20个工作日 | 政务中心二楼40、41号窗口 | 携带居民户口本 或电子证照 | |||
29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二次申领 | 行政确认 | 丢失补领 | 40元/证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居民 身份证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 快证7-15天;慢证20个工作日 | 政务中心二楼40、41号窗口 | 携带居民户口本 或电子证照 |
30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二次申领 | 行政确认 | 证件损坏换领 | 40元/证 | 快证7-15天;慢证20个工作日 | 政务中心二楼40、41号窗口 | 携带居民户口本 或电子证照 | |
31 | 证件有效期满换领 | 20元/证 | 快证7-15天;慢证20个工作日 | 政务中心二楼40、41号窗口 | 携带居民户口本、原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电子证照 | ||||
32 | 临时居民身份证 | 临时居民身份证 | 行政确认 | 临时居民身份证 | 10元/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 即办件 | 政务中心二楼36号窗口 | 携带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 领取单 |
33 | 户口簿(仅限丢失、损坏补办) | 丢失、损坏补办收费 | 行政确认 | 丢失、损坏补办收费 | 装订式3元/本 插页式3.5元/本 集体户口簿15元/本 |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部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鄂价费【2016】99号) | 即办件 | 政务中心二楼40、41号窗口;各辖区派出所 | 携带户主身份证 |
34 | 户口迁移证 | 户口迁移证 | 行政确认 | 首次办理免费 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5元/证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关于印发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1998】220号) | 即办件 | 政务中心二楼40、41号窗口;各辖区派出所 | 携带准迁证、居民身份证 |
35 | 户口准迁证 | 户口准迁证 | 行政确认 | 首次办理免费 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5元/证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关于印发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1998】220号) | 即办件 | 政务中心二楼36号窗口 | 携带户口迁移审批 表及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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