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登记类
一、婚生子女登记户口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出生登记类) 》
2、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原件
3、父亲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母亲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共同签署《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8、父母离婚需提供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9、随第三方姓氏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试行)》
3、《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4、《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条规定》
收费标准:
免费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二、非婚生子女登记户口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出生登记类)》
2、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原件
3、父亲或母亲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上无父亲信息且随父亲落户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子关系凭证,如法院判决书、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等)
5、非婚生育说明
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共同签署《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7、随第三方姓氏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
4、《湖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试行)》
5、《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条规定》
6、《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7、《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
免费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三、收养登记
(一)社会福利机构登记户口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收养登记类)》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弃婴(儿童)入院登记表
4、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
5、寻亲公告证明材料(由儿童福利机构出具)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
3、《湖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试行)》
4、《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收费标准:
免费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二)合法收养登记户口
申报材料:
《申报户口登记表(收养登记类)》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3、《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5、《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
6、《湖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试行)》
7、《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8、《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
收费标准:
免费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迁入登记
(一)投靠入户(夫妻、子女、父母之间相互投靠)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投靠登记类)》
2、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3、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4、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6、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
7、《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凭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4、《湖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试行)》
5、《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收费标准:
免费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二)购买商品房落户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房屋登记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3、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房屋权属凭证
5、随迁人员需提供亲属关系凭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4、《湖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试行)》
5、《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收费标准:
免费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落户登记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往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5、户口迁移证(省外)或电子迁移证(省内)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3、《湖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试行)》
4、《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收费标准:
免费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迁出登记类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迁出登记类)》
2、迁出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3、《准予迁入证明》、《录取通知书》或毕业证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3、《湖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试行)》
4、《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收费标准:
免费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居民身份证办理类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收费标准:
免费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换领居民身份证
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收费标准:
20元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
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收费标准:
40元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