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21号),根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有关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县局决定开展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积极投身实践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深入基层,深入市场主体,全面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共同维护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加快“打造国家新型能源之都、国家全域旅游强县、建设现代化秀美新通山”凝聚强大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对象
本次实践活动参与的主体是局机关公职人员,重点是党员干部。各单位要按照应下尽下、能下尽下原则,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精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下基层,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
局长、政委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扎实开展好“十必联”活动:必须联系1个派出所;必须联系1个村、社区(网格);必须联系服务1家企业或项目;必须联系1-3名独监测户、边缘户等特殊人员;必须联系1-2名重点人员;必须联系1-2名基层代表;必须联系1所学校;必须联系1所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必须联系1-2家市场主体;必须联系1个河湖或林场。其他局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参照开展不少于7项活动;机关单位副科职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参照上述“十必联”开展不少于5项活动;其他党员干部要结合“平安咸宁全域提升”活动,落实“双报到双报告”要求,参照开展不少于3项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科学有序下基层。全局机关党员干部要把下基层作为改进作风的切入点,大力推行“五到四从四多”工作法,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三结合”“三必带”“三必访”的要求,深入服务对象、生产一线和基层单位,全面了解社情民意,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1.做好“三结合”。一是结合包联挂点任务。党员干部下基层要与包保镇(村)、联系企业、联系社区(网格)等各类已经确定的包联挂点任务结合起来,不改变原有的工作安排,最大限度保持工作的延续性、稳定性。二是结合日常工作需要。党员干部下基层要与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反诈宣传、禁毒宣传、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劝返、“找堵防”等各类日常工作需要结合起来,不搞“一窝蜂”式下基层。要按照时序进度适时下基层,确保年底前实现时间、空间、人员三覆盖,做到“守土到寸、爱民到人”。三是要结合其他各项活动。要对接统筹好“平安咸宁全域提升”“找窟窿、堵窟窿、防透风”“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等专项活动,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联系对象,确保做到每个村(社区)、每个企业不漏不重,避免出现“重复动作”和扎堆下基层,切实提升活动质效、减轻基层负担。
2.坚持“三必带”。一是必带感情下基层。党员干部要沉下心来,放下架子,带着感情,主动向群众问需问计问策,做到与群众说得上话,交得上心。二是必带政策下基层。要结合工作、行业和下访对象情况,深入研究惠民、惠企政策,做到下访必宣讲政策,解决问题必依政策。三是必带问题下基层。要带着群众反映的问题,工作中碰到的个性、共性问题,推动发展面临的困惑问题,直奔基层一线,分析问题,复盘问题,解决问题。
3.落实“三必访”。一是必访困难群体。重点关注独居老人、孤儿、残疾人、特困人员、监测户、边缘户等困难弱势群体,问所忧所需所盼。二是必访基层干部。重点是村、社区、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干部,问政策落地存在的困难,问基层单位所需所盼。三是必访市场主体。重点是城乡各类中小企业、个体户、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问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问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了解市场主体所求所盼。
(二)全面精准察民情。党员干部要把察民情作为下基层的着力点,深入到群众中倾听百姓呼声,做到社情民意全面掌握。
4.做好充分准备。下基层之前,要认真做足功课,深入学习研究政策,全面盘点自身工作和资源。在了解群众、企业、基层单位等主体对象发展难题、主要诉求等基本信息,以及相关帮扶措施、惠民政策的基础上,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当好问题的终结者。
5.倾听基层呼声。县局主要领导要开展体验式、蹲点式、沉浸式调研,带头深入基础差、问题多、发展慢的地方,全面了解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场主体意见建议、社会风险隐患等;其他班子成员要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充分听取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的意见建议;其他党员干部要多和群众沟通交流,及时向党委报告有关情况,让基层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更畅通、解决问题的平台更有力。党员干部要认真记好民情笔记,各单位及时将收集的问题梳理汇总,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
6.加强动态管理。局党委每月要专题研究察民情的情况,及时梳理并动态调整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效果清单。任务清单要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领衔领导和责任人、明确任务完成标准、明确任务完成时限,效果清单要在适当范围公开。要严格按照“一把手走流程”的标准和要求,全过程亲身解决具体问题,全力把“三份清单”变成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幸福账单”。
(三)务求实效解民忧。各单位要把解民忧作为下基层的关键点,在精准落实政策中千方百计为群众和市场主体纾难解困,千万不能挑起矛盾,不能华而不实,不能脱离实际,要推动问题全解决。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不能以解决群众问题为借口,随意突破政策或者把原来的政策抛之脑后,更不能违背上级精神自定政策,坚决防止因政策未落实或落实走样留下问题隐患。
7.优化营商环境。梳理分析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严格落实《通山县公安局便企利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0条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通山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措施的基础上,推出更多便企利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措施。
8.防范化解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打造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防控,加强重点人群、场所、物品管理,提升突发案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做好命案风险防控工作,开展“禁毒宣传进万家”活动,解决好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9.上下联动落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主动认领对接任务清单,确保有关问题解决到位;根据省厅“235工作机制”,各派出所要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加强与上级公安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接联系,推动群众身边的揪心事、烦心事得到有效解决。
(四)用情用力暖民心。全局党员干部要把暖民心作为下基层的落脚点,通过广泛开展“三项活动”,切实把工作做到群众所思所忧所盼上,让群众真正发自内心说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总书记好。
10.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不断提升“一居一警”“一村(格)一辅警”工作质效,培育公益性、专业性平安类社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守护”行动。坚持以打促防、打防结合,快破现案、多破积案,有效遏制突出违法犯罪的高发态势,及时发现整治基础防范不牢突出问题。完善重点行业场所全生命周期排查、预警、监管机制,提升技防设施智能化水平和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坚决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要持续做好党员干部下沉,围绕群众需求开展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志愿活动,并积极开展“圆桌会”“星空夜话”等活动,发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建美好家园。
11.密切党群关系活动。党员干部要在一线亮明身份,始终怀着初心、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对群众的所思所忧所盼第一时间予以回应,政策内能马上解决的问题现场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制定计划分步解决,没有政策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要高度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更大力度保障农村监测户、独居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人员、身体残疾、精神障碍等人员生活,广泛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献爱心等活动,切实为困难群体送去党组织的温暖。
12.开展宣传引导活动。党员干部在下基层过程中,要做好群众的经常性宣讲工作,具体做到“七讲”:讲国家大政方针,讲法律法规和民生政策,讲群众日常生活需注意的事项,讲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讲全县重点工作动态,讲群众身边的优秀党员干部和热心群众先进事迹,讲党的十八大以来通山振奋人心的变化等,让广大群众深刻理解党和政府给予的关怀和帮助,增强基层群众永远跟党走、开创美好生活的信心,提升市场主体维护党的领导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活动环节
活动从5月中旬开始,到今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下旬)。重点是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迅速部署启动。同时,全媒体全面开展活动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全面开展阶段(6月底前)。重点是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定期梳理并发布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效果清单,确保取得一批让群众有获得感的成果。
(三)持续深化阶段(7月至10月底)。结合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办成一批民生实事,解决一批难点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底)。全面总结实践活动成果,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成果,提升质效,建章立制。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践活动由县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方案制定、指导考核、督办落实等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主动认领任务、抓好落实。
(二)务求取得实效。党员干部在实践活动中,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只帮忙不添乱、只服务不增压。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各类矛盾的化解、民生诉求的满足、发展短板的补齐检验实践活动的成色。党员干部要定期向群众反馈问题解决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县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持续跟踪问效,紧盯问题督查督办,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长效机制。
(三)抓好考核评价。政工部门要把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内容。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工作日志制度,如实记录参加实践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结合《全市“公安机关、公安民警群众评”活动方案》,各单位要建立实践活动成效群众评价机制,评议结果和党员干部工作日志核查情况,综合作为年度评议党员和党内评先评优、干部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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