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成家恒同志特殊工种审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特殊工种审批有关规定,经咸宁市人社局复核,成家恒同志符合特殊工种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3月11日—3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科、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8235965(市养老科)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2880059(社会保险股)
附:成家恒同志从事特殊工种审核表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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