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23 字体:【


孟丽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三支一扶”人员可通过加大事业单位吸纳就业力度、落实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政策、鼓励创业、促进自主择业和支持继续学习深造等多渠道畅通期满就业机制,其中“加大事业单位吸纳就业力度”明确原服务单位(以及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可由当地人社部门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考核聘用服务期间表现优秀、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单位人员。对于已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我县按要求落实了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省、市、县事业单位招考笔试科目成绩总分增加5分,给予了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创业扶持,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多项政策。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期满人员就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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