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通山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0号建议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2-12-05 字体:【

关于对政协通山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0号建议的回复

王定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及开发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要求符合《湖北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总体要求:通过激活、用好文物资源,荆楚文化特色资源得到深入挖掘,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与湖北重大文化品牌建设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与旅游发展相融合,将独特的文物资源更好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改善,赋能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县在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上,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保护不够,抢救不及时,利用过少,维修、保护资金远远不足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虽然向中、省、市争取了部分资金,对少数几个国家级传统村落进行了修缮,但投入资金远远不足,其他大部分传统村落因县级财力不足,资金缺口较大,古建筑大多数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和修缮,基本上是任其自生自灭。

传统村落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潜在的文化旅游资源,加强保护和利用,将其培育成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文化,不仅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对策:

(一)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关键在于强有力的领导,各部门形成整体合力。一是成立机构,我县应成立由县政府领导为组长,住建局为传统村落保护主管部门,财政、文旅、国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门工作组织机构,行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职责和相关对接工作,解决多头管理、相互扯皮等问题。乡镇要配备专人执行监督管理职能,村两委负责人承担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具体工作。贺一村党氏庄园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近几年修缮恢复了不少建筑物,应设立文物保护管理所驻村,专门负责各院落的保护和接待服务工作。二是健全制度,2014年住建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我县应根据实际,制订出台相关制度,使传统村落的保护有章可循。三是制订规划,县上应根据全县传统村落的现状,拿出一个5-10年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确保这项工作有序推进。当前,首先要把“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工作纳入全县乡村振兴的规划之中,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实施。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传统村落就是保护文化旅游资源,就是保护生产力,就是发展经济”的共识。要把传统村落内古建筑的抢救保护当作当务之急,一是要加大日常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这“一法一条例一意见”要以永久的形式悬挂在已入选和待入选的传统村落显目的地方。二是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做得好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通过典型示范,加强正面引导,将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中,发挥村民参与管理、监督的主体作用。三是开展主题活动宣传。每年选取一个主题、选取一个村落开展保护和利用传统村落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保护传统村落,村村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多措并举,加大投入。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应该采取政府扶持和社会参与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就政府层面,要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发的投入,既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向上申请专项保护资金,又要统筹整合财政项目资金。要设立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专项经费,对保护维修实行专项补助;对于传统村落保护区内按原貌修缮房屋的村民,可参照乡村风貌改造的做法实行以奖代补,例如:闯王镇宝石村,全村统一设计规划,制定标准,各户自行修缮建筑,待验收合格后,政府根据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就社会层面,要建立社会多元化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可设立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基金,向社会各界募集资金,鼓励企业、民间团体、社会贤达等共同参与保护和利用;也可试点采取股份制的形式,通过村民将其所有的古建筑租赁或入股,吸收社会各方合力推进,共同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经营。此外,要充分发挥古旧老宅住户家庭的力量,调动他们保护古建筑的积极性。

(四)保护传承,开发利用。当务之急是要把散落在古旧建筑院内和可移动的物件进行妥善收藏保护,在传统村落保护修复中,必须搜集相关资料,深入调查研究,要按照原有的形式,尽量使用原有的建筑材料,最大限度地恢复其历史原貌。对具备开发利用的传统村落,要挖掘文化内涵,彰显文化特色。应注重保护和传承传统村落及其建筑里蕴含的家族故事、人物传奇、革命文化等历史信息,只有挖掘其历史渊源,了解其兴衰更替,才会让传统村落和古民居有个性、有深度,让“死”的建筑真正“活”起来。把传统村落里那些生动的、口耳相传的动人故事记录整理出来,把那些最具特质的乡村文化通过影视剧、实景演出等方式展示出来,才能形成“看点”和“卖点”,进而更好地对传统村落进行反哺保护、开发利用,真正使传统村落沉淀的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让传统村落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此复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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