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医疗保障事业不断发展,制度整合稳步推进,参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医保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基金实力持续增强,基层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一体化、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参保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升。
一、全民参保基本实现
2016年,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8万人,到2020年参保人数达41.6万人。全民医保参保率已达到95%以上,实现了应保尽保、参保全覆盖。
二、基金实力持续增强
2016年,筹集医保基金3.1727亿元(职工医保0.8763亿元,居民医保2.2964亿元)。到2020年,医保基金达到4.0612亿元(职工医保0.9254亿元,居民医保3.1358亿元)。2016到2020年基本医保累计筹资额达20.3739亿元,其中:居民15.7409亿元,职工4.6330亿元。
三、待遇保障不断提升
2016年医保报销2.8315亿元(其中职工0.6095亿元,居民2.2220亿元),到2020年医保报销3.3123亿元(其中职工0.7345亿元,居民2.5778亿元),2016-2020年,医保累计报销18.217亿元(其中职工3.7312亿元,居民14.4866亿元)。
四、医保扶贫卓有成效
1.全力资助贫困人口参保。2016年-2020年,资助贫困人口34.8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助金额5640万元;为贫困人口购买补充保险3629万元。
2.贫困人口医疗有保障。2016-2020年,贫困人口163027人次享受住院和慢性病报销待遇,报销资金达62999.5万元。有效实现了贫困人口政策内医疗费用,住院报销比例达90%以上,门诊大病、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达80%以上,个人年度自费不超过5000元,“985”政策目标已全部落实。
五、市级以上表彰及现场会情况
1、2020年10月23日,县医疗保障局被咸宁市委市政
府授予“咸宁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2、2021年4月,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阮维山同志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3、2020年7月1日,县医疗保障局机关支部书记邓昌林同志在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斗中,表现突出,被咸宁市委宣传部表彰为“南鄂楷模●最美志愿者”;
4、2020年11月,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梁元善同志被咸宁市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5、2017年11月13日,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收现场推进会议在通山县景元酒店召开。
六、“十四五”工作谋划
“十四五”时期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医
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保
障发展实际,“十四五”期间,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做到应保尽保;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金运行更可持续,支付机制不断优化,监管体制更加完善,药品价格合理透明,医保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初步建成。努力实现公平医保、法治医保、安全医保、智慧医保、协同医保,建成更加成熟定型的医疗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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