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局:
现将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07号提案提出的有关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方面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县政府政务督查室。
2020年,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服务我市中医药产业做大做强助力打造咸宁特色增长极的通知(咸医保发〔2020〕27号)》,出台各项措施助力中医药产业:
一、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药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优先举办中医康复、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中医药服务的各类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按规定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二、支持打造以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为龙头,“区域+专科专病”点面结合、全专互补的联动发展新模式。根据基金运行情况适时将部分中医特色明显、诊疗效果好、诊疗费用低的中医优势专科纳入“市域内就医结算管理”范围。以中医优势专科专病为协作纽带,带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同专科领域的技术提升及能力建设。
三、支持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会同相关部门争取省级支持,将更多应用广泛、疗效明确、品质可靠、价格适宜的中药饮片推荐纳入医保。将通过相关部门质量、疗效和安全性评价的中医医疗机构制剂,按规定推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将中医药纳入门诊统筹。将符合规定的中药及中医诊疗服务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在本县医保定点县中医院门诊接受中医药治疗,按规定纳入门诊统筹范围。
五、支持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支持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
六、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支持中医特色技术发展,对中医诊疗类项目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七、加大对中医药企业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向县中医药企业发布国家和省级医保药品目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医保政策信息,推荐引导我县中医药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安排专人对接县内中医药企业面对面政策宣讲咨询,向我县中医药企业宣传医保政策,为企业答疑解惑。
通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