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乐玉容因保管不善,将通国用(2011)第1053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乐玉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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