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开展湖北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
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 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 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湖北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 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湖北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范围界线为 基础预划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半年。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滩涂及探明 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本次 登记区域涉及咸宁市。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
特此通告。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