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政策及流程

索引号 : K26422872/2023-39209 文       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通山县教育局

名       称: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政策及流程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

补办《认定申请表》可以先在通山县教育局网站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在线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并提供教师资格证及有效期内身份证的复印件,即可到政务服务中心2楼教育窗口(咨询电话:0715-  )办理补表。由其他认定机构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补表需到当时的认定机构去补办。如本人无法亲自前来,可委托他人办理。

二、教师资格证书补办

补办教师资格证需提供以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以在通山县教育局网站下载打印,并贴上2寸登记照;(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档案管理部门签署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公章,如原件遗失可参考补表程序一并办理;(3)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1寸照片两张,需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上的照片同底。材料齐全即可到政务服务中心2楼教育窗口(咨询电话:0715-  )补办证书。因损毁不能使用者,申请证书换发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将损毁证书收回,归档备案。如本人无法亲自前来,可委托他人办理。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 - 填表说明.docx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docx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


  • |
  • |
./t20231215_3402282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