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SD2XN202312030010号交办件办结情况的公示
2023年12月3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编号:SD2XN202312030010)收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了批示和交办,安排洪港镇组织工作专班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通山县洪港镇滨河小区居民反映滨河小区邮政银行旁道路商业行为噪声扰民,卫生环境差。
二、基本情况
经查,该信访件反映的滨河小区邮政银行旁道路实际就是滨河小区进出口,也是农贸市场进出口,信访件反映的内容与SD2XN202312030009号信访件内容重复。
通山县洪港镇滨河小区建于2005年,属洪港社区管理范围,在洪港镇主街道旁,该小区作为洪港镇商品房开发项目建设,均在6层楼高左右,一楼作为商铺和农贸市场出租或售卖,由洪港镇执法队监管并每天对菜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劝阻。滨河小区居民区靠近农贸市场,农贸市场有2排,周边居民有60余户。农贸市场商户采取“门前四包”的方式,各自负责清理门前垃圾及杂物,维持好日常卫生,由3名保洁员负责滨河小区及其周边环境卫生工作,早晚各清扫一次。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12月5日,我县组织洪港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到信访件反映的菜市场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
1.关于“菜市场商业噪声扰民”问题的核查情况。经查,洪港镇滨河小区门口菜市场有梅光良、华先荣共2家售鱼商贩,其中华先荣售鱼商贩使用的增氧机因功率较大,发出较大的噪声,同时华先荣运鱼货车早上进出菜市场,也产生了一定的噪声。信访件反映的“菜市场商业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2.关于“卫生环境差”问题的核查情况。经查,菜市场梅光良、华先荣售鱼摊位地面上存在散落的鱼鳞片,有一定的鱼腥味,临近的下水道进水口有少量鱼鳞片。菜市场内部有物品摆放不整齐的现象。信访件反映的“卫生环境差”问题属实。
综上,信访件反映的事项属实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1.“菜市场商业噪声扰民”问题整改情况。洪港镇工作专班人员已向菜市场内所有商贩下发了书面通知,责令规范经营行为,并督促华先荣售鱼商贩将大功率增氧机换为小功率增氧机。所有货车只能在早上7时以后进出菜市场,噪声扰民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同时加强菜市场日常监管,严禁商贩用小喇叭、音箱等设施设备进行商业宣传,进一步减少商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2.“卫生环境差”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划定售鱼商贩杀鱼专区,现场督促两家商贩各设置了垃圾箱,将杀鱼产生的鱼鳞等垃圾放在垃圾箱内,定时收集清理地面散落的鱼鳞等垃圾。二是制定了《洪港镇农贸市场值班安排及工作职责》的长效管理制度,每天安排2名工作人员值班,加强巡查监管力度,负责对菜市场及其周边噪声和卫生扰民问题进行及时处置,还居民一个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三是加大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卫生的清扫频次,要求3名保洁员将每天清扫频次由原来的早晚各一次增加到早中晚各一次。
五、办结情况
该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六、公示说明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可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5日
联系电话:0715-2362745
联 系 人:陈明
通讯地址:通山县滨河路
邮 编:437600
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