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SD2XN202312030009号交办件办结情况的公示

来源:通山县 发布日期:2024-01-24 字体:【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SD2XN202312030009号交办件办结情况的公示

2023年12月3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编号SD2XN202312030009)收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了批示和交办,县分管领导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洪港镇进行了现场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通山县洪港镇滨河小区居民反映门口菜市场商业噪声扰民,卫生环境差。

二、基本情况

通山县洪港镇滨河小区建于2005年,属洪港社区管理范围,在洪港镇主街道旁,该小区作为洪港镇商品房开发项目建设,均在6层楼高左右,一楼作为商铺和农贸市场出租或售卖,由洪港镇执法队监管并每天对菜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劝阻。滨河小区居民区靠近农贸市场,农贸市场有2排,周边居民有60余户。农贸市场商户采取“门前四包”的方式,各自负责清理门前垃圾及杂物,维持好日常卫生,由3名保洁员负责滨河小区及其周边环境卫生工作,早晚各清扫一次。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12月5日,我县组织洪港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到信访件反映的菜市场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

1.关于“菜市场商业噪声扰民”问题的核查情况。经查,洪港镇滨河小区门口菜市场有梅光良、华先荣共2家售鱼商贩,其中华先荣售鱼商贩使用的增氧机因功率较大,发出较大的噪声,同时华先荣运鱼货车早上进出菜市场,也产生了一定的噪声。信访件反映的菜市场商业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2.关于“卫生环境差”问题的核查情况。经查,菜市场梅光良、华先荣售鱼摊位地面上存在散落的鱼鳞片,有一定的鱼腥味,临近的下水道进水口有少量鱼鳞片。菜市场内部有物品摆放不整齐的现象。信访件反映的“卫生环境差”问题属实。

综上,信访件反映的事项属实。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1.“菜市场商业噪声扰民”问题整改情况。洪港镇工作专班人员已向菜市场内所有商贩下发了书面通知,责令规范经营行为,并督促华先荣售鱼商贩将大功率增氧机换为小功率增氧机。所有货车只能在早上7时以后进出菜市场,噪声扰民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同时加强菜市场日常监管,严禁商贩用小喇叭、音箱等设施设备进行商业宣传,进一步减少商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2.“卫生环境差”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划定售鱼商贩杀鱼专区,现场督促两家商贩各设置了垃圾箱,将杀鱼产生的鱼鳞等垃圾放在垃圾箱内,定时收集清理地面散落的鱼鳞等垃圾。二是制定了《洪港镇农贸市场值班安排及工作职责》的长效管理制度,每天安排2名工作人员值班,加强巡查监管力度,负责对菜市场及其周边噪声和卫生扰民问题进行及时处置,还居民一个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三是加大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卫生的清扫频次,要求3名保洁员将每天清扫频次由原来的早晚各一次增加到早中晚各一次。

五、办结情况

该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六、公示说明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可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5日联系电话:0715-2362745

:陈明

通讯地址:通山县滨河路

   :437600

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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