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4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编号:SD2XN202312030008)收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了批示和交办,县分管领导带领县生态环境分局、洪港镇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现将信访件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通山县洪港镇三贤村三组居民反映通山竹木制品厂粉尘污染。
二、基本情况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通山竹木制品厂实际是指通山昌旺环保炭厂,该炭厂成立于2016年9月,位于通山县洪港镇三贤村三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24MA48BMUG3N,执行事务合伙人查宗来。
该炭厂主要从事机制炭、炭颗粒、炭粉、竹筷子加工及销售,年产竹筷2000吨、竹炭1000吨。2016年12月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通环管字〔2016〕119号)。2019年1月开展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19年11月办理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21224MA48BMUG3N001X。该炭厂占地面积54.63亩,绿化面积100平方米,总投资21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主要建设了竹筷车间、原料库区、生产车间、炭化车间、成品仓库及相关基础设施等。竹筷生产工艺:原竹→开片机(竹废料、竹屑)→片材机(竹废料、竹屑)→浸泡池→制筷机(布袋除尘器)→检验→消毒→竹筷。竹炭生产工艺:原料(竹废料、竹屑)→粉碎机→纤维分离器(生物质粉料)→制棒粉料仓→烘干机(水膜除尘器)→成型机→炭化釜→竹炭。主要污染物是粉尘、烟气、废水和固废。生产车间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烟气通过水膜除尘器进行处理,水膜除尘器产生的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固废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水膜除尘底泥、燃烧炉灰、竹焦油等,边角料用作燃烧炉燃料,水膜除尘底泥和燃烧炉灰定期清理,用于庄稼施肥。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2023年12月4日至今,我县由县分管领导带队先后四次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洪港镇对信访件反映的事项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
经查,通山昌旺环保炭厂粉尘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主要存在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室外场地未硬化。二是未配置洒水设施,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时会产生扬尘。三是原竹切割工序未建设粉尘收集处理设施,切割过程产生的竹粉无组织排放。四是机制炭生产使用的原料(竹粉)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等防治措施减少粉尘污染。五是生产车间四周密闭不严,产生的粉尘、竹粉无组织排放。
综上,信访件反映的粉尘污染问题属实。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核查情况,我县督促该炭厂委托第三方环保公司制订了《通山昌旺环保炭厂环保问题整改方案》,目前已按照方案完成以下问题整改:
1、已对片材等生产车间进行“三围”(三面围挡)半封闭改造。
2、已加强日常生产管理,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竹屑粉尘集中装袋堆放,采取日产日清,避免影响周边环境。
3、已对破损的烟道进行修补,地面烟灰进行清理,减少了跑冒滴漏;同时完成了锅炉改造,将窑烟一部分引至机制炭生产线中烘干燃烧炉进行燃烧供热,一部分引至筷子生产线中锅炉进行燃烧,减少了厂区生物质的用量。
4、已对竹炭车间原料堆放车间封闭墙脚增加围堰,防止厂区的粉尘外溢外环境。
5、对厂区未硬化道路进行了硬化;已购置洒水车辆,加大车间内部及厂区运输道路沿线的洒水降尘和清扫频次,遏制了扬尘的产生。
该信访问题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五、公示情况说明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5日,共10个工作日)向我单位提出。
联系人:陈明 0715-2362745
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