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县序号19、市序号27)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来源:通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2-16 字体:【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县序号19、市序号27)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2024年1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了“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和农村生活垃圾清扫设备比较落后,管理运营机制有待完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承载能力不足(县序号19、市序号27)问题”,我县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环境问题的整改。现公示如下。

一、整改目标:升级改造现有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逐步更新农村生活垃圾清扫设备,完善管理运营机制。提升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承载能力。

二、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整改措施:

1加快补齐农村环卫设施建设短板,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2健全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升级改造设施落后的乡镇中转站,科学配置垃圾清运车辆。实行农村垃圾收运全覆盖,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与维护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提高设施建设标准和保洁员工资水平。

3加强对乡镇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监管。定期清洁垃圾、药物消杀中转站,对收运产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规范管理。

4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与运营监管,满足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需求。

四、整改完成情况

我县下辖通羊镇、大路乡、南林桥镇、杨芳林乡、厦铺镇、闯王镇、九宫山镇、洪港镇、燕夏乡、慈口乡、大畈镇、黄沙铺镇12个乡镇,共187个行政村,保洁员1984人,垃圾中转站15座,垃圾清运车28台、垃圾分类亭249个。农村保洁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负责考核,垃圾清运工作原由县住建局负责,2024年8月开始移交县城管局负责。农村垃圾清运工作于2017年开始市场化运作至今。根据《通山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我县开展落实了以下工作。

1补齐农村环卫设施建设短板。一是新增垃圾分类亭40个,分类垃圾桶2000组(4000个)。二是升级改造设施落后的乡镇中转站2座更新垃圾收集、转运8台。三是在九宫山镇新建1座日处理10吨生活垃圾的小型焚烧炉。

2健全农村垃圾收运工作体系一是制定《通山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理顺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机制,明确了责任主体和目标任务,组建了工作专班,将城乡环卫工作移交县城管局统一管理。二是落实“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预算资金,拟定乡镇农村垃圾清扫收运机械设备更新计划并积极推动落实,保障城乡环卫工作正常开展。

3、加强乡镇垃圾中转站日常监管。加强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渗滤液处理等工作检查督办,落实县乡(镇)村各级部门主体责任,每个乡镇垃圾中转站落实了专人管理,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乡镇、部门予以通报。

4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一是制定了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二是排查整治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点和消纳场所;三是推进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南林桥镇建设了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四是规范建筑垃圾台账管理;五是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提高监管能力。2024年度对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处置25起,批评教育责令整改16起,下发整改通知书4例,对乱泼乱倒行为起到有效震慑作用。

目前,省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县序号19、市序号27)已经整改完成,已通过市级整改验收。

该信访问题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五、公示情况说明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15-1225日,共10个工作日)向我单位提出。

联系人:夏乐凯0715-2362247

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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