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市序号41)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通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2-19 字体:【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反馈问题(市序号41)整改情况的公示

为扎实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我县对照《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咸办发电〔2024〕45号),认领市序号41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水污染防治仍有短板。2023年1—10月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95.4%,2023年水污染防治100%优良率的目标还有差距。斧头湖咸宁湖心水质在连续3年达到国家优良水体标准后出现反弹,不能达到Ⅲ类水质要求。部分纳入省湖泊保护名录湖泊水质需进一步改善

二、整改目标

守牢流域水环境安全底线,全县7个省控及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不下降,富水水库水质保持稳定。

三、整改措施

1.常态化加强富水水库水面垃圾、藻类等清理打捞工作。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3.科学引水泄放促流,增强水体流动性。

4.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加强水质监测,定期发布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状况

四、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常态化加强富水水库水面垃圾、藻类等清理打捞工作。2024年4月,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富水水库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印发了《通山县富水水库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排查治理方案》《通山县富水水库水华预防与处置应急预案》,安排7个乡镇及10余个县直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富水水库水面垃圾、藻类清理打捞等治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分管领导共检查督办治理工作20余次,推动治理工作落实。共清理打捞垃圾1300余吨、藻类30余吨,投放鲢鱼、鳙鱼10余万斤(33.3万尾),人工降雨3次,印发工作日报100期。通过全力治理,水质pH、总磷、藻密度等指标均恢复至三类,达到考核要求,目前,富水水库的水质为二类。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2024年,县政府印发了《通山县2024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过治理,全县221家规模养殖场均建立了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开展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治理,检查农业种植基地、水产养殖等企业40余家次,对企业农药、化肥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管控。向富水水库增殖放流食藻性鱼苗2次,共10余万斤。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农业农村、各乡镇政府建立畜禽养殖投苗指导服务“四方”包保机制,由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属地乡镇政府对养殖场每次投苗前环境问题整改、粪污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联审,对联审不合格的,养殖场不得投苗续养,与其合作的第三方公司(温氏、正大、双胞胎等10余家)不得提供幼苗,实行“先治病,后投养”的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取得了较好成效。三是科学引水泄放促流,增强水体流动性。我县协调省富水水库管理局2次对富水大坝开闸泄流,并多次调度雨山水库、望江岭水库、石门水库等水库进行开闸补水,增强水体流动性,改善水质。四是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加强水质监测,定期发布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状况近几年,我县严格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严把入河排污口审批,截至目前,我县共审批排污口18个,其中2024年审批0个。2024年,在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安排下,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富水流域入河排口溯源排查动员会,投入85万元委托第三方对全县入河排口进行排查,目前已完成入河排口初步排查,正在开展排口水质监测,下一步将开展溯源及整治相关工作。每季度在通山政务网发布水环境质量状况,保障公众知晓权。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法查处易立科技、晶圆石英砂、祥宏等10起违法排污行为,共计罚款44万元,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起。

目前,该反馈问题已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通过市级整改验收。

五、公示情况说明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8日-12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向我单位提出。

联系人:陈明0715-236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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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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