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了“城乡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较为滞后,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63.33%,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31.34%(咸宁市序号20)”,我县对照《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咸办发电〔2024〕45号)和《通山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认领市序号20、县序号15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验收。现将有关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目标:稳步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2024年12月县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分别力争达到40%以上。逐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至 2025年,全县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46.52%以上。
二、整改措施:
1.加快通山县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稳步提升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县住建局、县城发集团负责落实)
2.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逐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市下达的治理任务。(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分局负责落实)
3.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我局启动通山县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EPC)工程项目,计划投资资金1.5亿元,新建、改建污水配套管网58.74公里。由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亿合信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建、改建污水管网25.6公里,雨水管网2.1公里,整治通羊河生活污水直排口42个,污水收集点750个。通山县污水处理集中收集率由2023年12.19%提升至目前的41.5%。
2、根据《咸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我县2024年需完成15个行政村的污水治理任务。为按时、高效完成我县治理任务,我局倒排工期,大力推进“通山县2022年度第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同时协调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和湖泊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成果,上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完成任务销号。截至目前,我县15个行政村的污水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全县累计完成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74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9.6%,达到《咸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中通山县2024年底治理率38.5%的要求。
3、2024年通山县已完成厕所建改户600户,动工改720户;全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65%;2024年建成农村厕所和生活污协同治理试点六个村八个污水处理设施,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改善了人居环境。
目前,该反馈问题已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通过市级整改验收。
五、公示情况说明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8日-12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向我单位提出。
联系人:陈明 0715-2362745
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