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序号50、县序号34)整改情况的公示
为扎实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我县对照《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通山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认领市序号50、县序号34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畜禽养殖污染投诉较多,生态环保督察期间仍是投诉重点,占比达19.3%。
二、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及畜禽养殖污染信访投诉件整改销号,畜禽养殖污染信访投诉办结率达到100%。
三、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排查抓提升促利用行动,摸清养殖场(户)底数,掌握资源化利用方式,推动养殖备案、台账管理等管理制度落实。指导养殖场(户)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提升粪污处理能力,促进粪肥还田利用。
2.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办理畜禽养殖污染投诉,回应群众诉求。
四、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排查抓提升促利用行动。目前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223家,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 178家、肉鸡规模养殖场43家、蛋鸡规模养殖场 10家、牛规模养殖场1家、羊规模养殖场1家。2024年全县预计生猪出栏52万头,肉牛出栏1.59万头,肉羊出栏15万只,家禽出笼451万羽。2023年末,全县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93.6%,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现状:生猪规模养殖场178家①公司+农户合作代养年出栏1000-5000头的规模猪场。我县有农户与温氏、正大、海大、双胞胎、丹育等养猪集团公司合作代养模式年出栏1000-5000头的规模猪场147家,养殖场建有集污池、贮粪池,部分建有异位发酵床,配套了干湿分离机、粪污运输车。采用“雨污分流+自动刮粪+集粪池(部分建有沼气池)+粪污运输车”零排放模式。猪场的干粪渣经发酵后直接用于农田、果园、菜地、林地施肥,粪污经贮粪池发酵后用粪污运输车运到农田、果园、菜地、林地施肥,基本上实现了零排放和资源化还田利用。②年出栏500-5000头的自繁自养规模猪场。我县年出栏500-5000头的自繁自养类型的规模猪场有31家,均建有贮粪池、沼气池和沼液贮存池,配套了粪污运输车。基本上采用了“雨污分流+干清粪+沼气池+沼液贮存池”模式,处理后的沼液用于农田、果园、菜地、林地施肥,实现了粪肥资源化利用。家禽规模养殖场(43家)①温氏肉鸡养殖集团公司+农户合作规模养鸡场。我县有农户与温氏养鸡集团公司合作代养模式年出栏万只以上的肉鸡养殖场43家,养殖场每出一批鸡,干清粪一次,干收集的鸡粪直接被农户、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种植基地等收集发酵后用于果园、茶园、菜地、林地等施肥。②规模蛋鸡养殖场10家我县有存栏5000只以上的规模蛋鸡养殖场10家,其中“124”模式蛋鸡养殖场1家,存栏蛋鸡15000只:存栏5000-15000只蛋鸡养殖场9家。养鸡场均配备自动刮粪机、鸡粪自动传送带和鸡粪堆积间,收集的鸡粪直接被农户、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收集发酵后用于果园、茶园、菜地、林地施肥。牛、羊规模养殖场(2家),我县肉牛规模养殖场1家,肉羊规模养殖场1家,牛羊规模养殖场均采用“干清粪+沼气池”模式,干清粪堆积发酵后用于农田、菜地施肥。少量粪渣和尿水通过沼气池处理,处理后的沼液还田利用。二是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2024年以来,我县共开展畜禽养殖专项行动4次,排查规模畜禽养殖场208家次,发现问题42个,均已现场指导养殖场进行了立行立改,提升了养殖场粪污治理能力;三是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2024年,县生态环境局已对7家粪污外排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处罚15.5万元。通过打击养殖粪污不规范处理的违法行为,促进了规范养殖,提升了环境质量。四是对信访投诉件进行了及时处置。2024年,我县共受理畜禽养殖信访投诉件151件,均已及时办理并回复信访投诉人,群众满意率100%。
该反馈问题我县按照整改措施已达到标准,整改任务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
五、公示情况说明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9日-12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我单位提出。
联系人:陈明 0715-2362745
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