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着力破除“共同缔造”推进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充分征集群众意见基础上,对2017年出台的“村级权责清单”进行修订、拓展、完善,形成村级权责清单2.0版,更好赋权于民、赋能于民、赋责于民,以此激发群众参与共同缔造的积极性。
1月19日,走在新拓宽的村湾道路上,大畈镇隐水村袁家畈的村民们喜笑颜开。2022年9月,村民袁观富等人建议对村湾道路进行拓宽,村湾理事会成员袁知乾提议采取共同缔造方法实施。
袁知乾 大畈镇隐水村袁家畈村湾理事会成员:我们将提议上报后,经村“两委”审议,湾组村民大会表决,一致同意实施。
袁达献 大畈镇隐水村党支部书记:群众积极性很高,累计让地415平方米,义务投工投劳70多个。
我县新修订的村级权责清单2.0版,赋予群众更多决策权,鼓励群众在基层公共事务中唱主角。在原有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中增加“村民建议、村小组村民理事会提议”内容,鼓励群众、村湾理事会为村湾建设建言献策。
梅伟东 大畈镇宣传委员:考虑到很多党员和村民常年在外务工,我们允许将“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合并召开,既保证了基层党组织在村级事务中的领导作用,又保证会议“召集得拢”“开得起来”。同时,严格落实两个“三分之二”民主表决机制,保证了群众的参与率。
村级权责清单2.0版要求各村在党组织领导下,建立覆盖城乡的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乡贤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形成“党建引领+群众自治”的基层治理体系。同时,按照共同缔造要求,调整基层政策资金分配、工程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制度,采取降低自建门槛、推行以奖代补、能人示范引领等方式,发动群众参与共建。
王功钦 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权责清单的调整,改变了以往‘大包大揽’方式,统筹用好政府、社会、群众的资源和力量,实现低投入见成效、花小钱办实事。
与此同时,村级权责清单2.0版在将村级权力事项从各类法律法规和分散的政策文件中进行全面厘清的同时,还将村级小微权力的政策依据、权力范围、运行程序等绘制成简明直观的流程图向社会公开,并建立起了群众参与评议评价机制。
截至目前,我县已成立各类群众自治组织1197个,其中,村湾理事会792个、乡贤理事会187个、古民居保护理事会11个。这些自治组织在村湾事务管理、矛盾纠纷调处、移风易俗、古民居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媒体记者 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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