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环境整治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解除公益性岗位保洁员的年龄限制”方面,公益性岗位是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是一种就业帮扶。根据《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二十五条及《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明确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目前要解除人社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年龄限制无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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