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
现将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31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关于加强无牌无照电动车管理的建议”方面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2018年8月,国家对《电动自行车》即含有脚踏骑行功能的二轮电动车实施3C认证,并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新国家标准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2018年,工信部、发改委等中央六部委联合发文,明确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
我局按照要求开展了该项整治工作,规范我县电动车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
一、摸底排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对电动车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地毯式摸排检查并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各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生产销售情况等。同时还对市场上流通的电动车品牌、型号、合格证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要求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生产销售主体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电动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降低生产标准、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车及配件违法行为。
二、集中整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三无”及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产品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经强制性认证、伪造或冒用CCC认证标志、无厂名、无厂址电动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等违法行为;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销售不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及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现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目前,我县仅有生产电动车企业一家:湖北省吉泰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该公司3C认证正在办理中,我县市场没有该公司产品销售。全县43家电动车销售经营主体中,未发现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车。
三、加强宣传,做好消费引导工作。在检查的同时,我局还向电动车经营主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在店内张贴车辆安全使用告知书及消费警示。同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涉及电动车销售的投诉举报;利用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不购买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车,切实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四、开展巡查,加强事前事后监管。我局把电动车市场作为日常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市场主体资格、电动车销售相关情况的巡查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市场。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 7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