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消除地下交易黑洞”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的建议非常符合我县政府和商贸专委会加强全县成品油市场监管的工作部署。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也是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和国家绿色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局始终把成品油作为重要工业产品,不断加强监管。我局每年都要组织成品油专项抽查工作。2021年抽查成品油21个批次,不合格5个批次。不合格成品油主要集中在流动加油车。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市场主体依法进行了查处。同时,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及流动加油罐车等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加大对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市场经营环境进一步好转。2021年联合相关部门扣押非法流动加油车5台,立案查处2起,移交3起,拆除非法加油罐4个。但成品油监管涉及多个部门,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部门协调不到位,特别是部分经营者缺乏守法经营意识等原因,成品油监管仍存在一些盲区和死角,需要我们今后不断改进和加强。
按照职责分工,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1、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将成品油经营市场主体的安全生产纳入市场准入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严打违法行为。监督成品油经营活动,取缔成品油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营业证照、价格、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积极组织开展对加油站(点)销售的成品油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无证照营业、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行为。
2、今年以来,通山县公安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和省、市、县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委会的部署,持续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局党委高度重视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副县长、公安局长刘畅多次在局科所队长会议上强调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散装汽油销售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
为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局根据省厅、市局部署,组织开展了全县公安机关打击整治非法销售成品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制定了《全县公安机关打击整治非法销售成品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下发了常态化加强散装油管理的通知,并根据咸宁市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委会会议纪要明确了各警种的职责。严格执法,强化综合整治。(一)全面排查线索。今年以来,各相关警种根据县局的统一部署,围绕非法加油站(点)、窝点、“流动加油车”等重大安全
隐患,积极开展涉成品油违法犯罪线索摸排,先后摸排线索16条,并逐一核查向县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委会通报。我局在县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委会的组织下先后开展了三次联合执法行动,取缔了2家非法加油点,查封了8家单位17个非法储油罐,立刑事案件1起。今年4月12日,局联合县商务、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位于通山县大路乡邦泰物流园、畅隆达物流有限公司内的2处撬装加油站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两处加油站予以取缔,对撬装设备予以拆除,并对位于邦泰物流园内的撬装加油站经营者立案侦查。7月19日至20日,县县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委会根据我局摸排的线索组织公安、商务、市场监管、应急、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查封了8家单位17个非法储油罐,查扣非法改装加油车1辆,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虽然前阶段通过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对流动加油车特别是非法改装流动加油车的打击力度不够。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涉成品油违法犯罪线索的摸排,强化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对涉成品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我县成品油市场安全有序。
3、作为国家特许经营行业和特定税收行业,税务机关高度重视成品油和加油站税收管理,制定有一系列专门管理的文件和系统。近年来,为规范加油站税收管理,通山县税务局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今年来,将全县各个加油站作为年度集中纳税辅导的重点行业,对我县17家私营加油站和4家加油点进行了实地纳税辅导全覆盖,并进行了集中培训,对私营加油站规范纳税申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提出了要求。我们主要:一是对宣传培训现行相关税收政策和减免税优惠政策;二是要求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销售台账;三是重申相关法律风险;四是要求自查整改,如实申报补税。但是,成品油市场作为多部门监管职能交叉的特殊行业,在打击地下交易和偷漏税等方面,不能仅仅依靠税务机关的力量,需要政府主导,各部门共同参与,建立健全积极有效的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才能促进成品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