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和自然修复相结合”原则,通山县南林桥镇王岩矿区石灰岩矿委托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编制《通山县南林桥镇王岩矿区石灰岩矿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自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9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可针对方案有关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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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通山县南林桥镇王岩矿区石灰岩矿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设计
通山县南林桥镇王岩矿区石灰岩矿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设计.pdf
通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