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SD2XN202312120007号交办件办结情况的公示

来源:通山县 发布日期:2024-01-24 字体:【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SD2XN202312120007号交办件办结情况的公示

2023年12月13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编号SD2XN202312120007)收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了批示和交办,迅速安排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和湖泊局、闯王镇、九宫山镇等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通山县宝石镇汪家畈国营煤矿厂涉嫌非法建设机制砂项目,非法排放污泥;通山县横石潭镇湖北咸九建材有限公司从事混凝土搅拌业务,涉嫌非法建设机制砂项目及开采河沙。

二、企业基本情况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通山县宝石镇汪家畈国营煤矿厂是指原国营横石煤矿,后改制为通山县横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该煤矿于2018年12月政策性关闭退出。机制砂项目是指通山众鑫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该煤矿位于同一厂区,利用该煤矿关闭后遗留的尾矿生产机制砂和石子;信访件反映的通山县横石潭镇湖北咸九建材有限公司是指咸九建材有限公司。

(一)通山县横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原通山县国营煤矿)和通山众鑫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通山县横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通山县九宫山镇畈中村一组,已于2018年12月政策性关闭。2020年11月18日,县政府组织召开横石煤矿尾矿加工协调会,会议指出,为做好该煤矿关闭退出后续工作,支持企业依法依规转型发展,最大程度降低煤矿损失,保障全体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贯彻落实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加快消除该煤矿遗留尾矿废砂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的督办精神,原则同意该煤矿经依法依规审批后实施尾矿加工。通山众鑫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24MA49GYL57A,法定代表人刘红军。该公司总投资6000万元,占地面积35000平方米,生产工艺流程为:矿山废石→给料机→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砂、石(成品)。设计年产机制砂200万吨、石子200万吨。

(二)咸九建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咸九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亚男,位于通山县闯王镇刘家岭村刘家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24MA49CJ3M9T,占地35余亩。该公司生产原材料为通山县鑫瑞矿业有限公司矿山修复及修建高速公路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主要从事建筑用砂、石、混凝土加工,产品主要用于咸九高速二、三标段工程建设。建有1套混凝土搅拌站、1台装载机、1套砂石分离机、1台破碎机、1台圆锥破碎机、1台振动筛、2台水轮洗砂机、1台挖沙斗、8台榔头机等。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一)“通山县宝石镇汪家畈国营煤矿厂涉嫌非法建设机制砂项目,非法排放污泥”问题核查情况。经查,通山众鑫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2020年9月办理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21年3月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通环管字〔2021〕25号)和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手续(通林临审准〔2021〕1号)。2021年先后在县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办理了《通山县非煤矿矿山联合审查意见表》(审查事项:通山县横石煤矿尾矿加工验收)。因该公司2021年3月-5月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矿石,2021年8月,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公司实施了关停。2021年8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自然资规执罚〔2021〕20号),对该公司非法开采矿石行为行政处罚3420元,没收违法所得11400元。2021年9月,县电力公司切断了该公司生产用电。关停至今未发现生产迹象,周边也未发现非法排放污泥现象。信访件反映的该问题不属实。

(二)“通山县横石潭镇湖北咸九建材有限公司从事混凝土搅拌业务,涉嫌非法建设机制砂项目及开采河沙”问题核查情况。咸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0m³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于2019年4月办理了土地利用规划审批手续,2019年6月办理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19年7月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通环管字〔2019〕43号)。2019年11月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2018年6月办理了《河道采砂许可证》(鄂通河砂证字〔2018〕第3号),2019年11月办理了《河道采砂许可证》(鄂通河砂证字〔2019〕第1号)。2020年4月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0年7月开展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自主验收并公示。根据审批文件,生产工艺为:砂石及尾矿→破碎、分筛、清洗及加工→计量斗(加水泥)→搅拌设备→灌装搅拌车→商品混凝土,前部分工序会产生机制砂,然后在后部分工序中用于生产混凝土。信访件反映的“非法建设机制砂项目”不属实。

该公司厂内工作台由河砂料筑成,该河砂料是按照2018年6月、2019年11月办理的《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合法开采而来。在后续的巡查监管中,未发现该公司有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信访件反映的“非法开采河砂”问题不属实。

但在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未对厂区堆放的矿石及尾矿原料、机制砂进行覆盖,也未棚化。生产区和厂区道路上淤泥较多。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粉尘污染。

综上,信访件反映的事项不属实,但咸九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粉尘污染问题,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咸九建材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粉尘污染问题,县生态环境分局已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一是2023年12月16日下达了《环境监察意见书》,2023年12月26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咸环通责改〔2023〕27号),责令该公司使用防尘布对矿石及尾矿原料、机制砂进行了覆盖。安排专人每天对地面积尘进行清扫,并配置了一辆洒水车,每日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完善了雨污分流措施,使用水泥建设了雨水沟,对水泥地面破损处进行了修复。通过整改,厂区粉尘污染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二是2024年1月9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咸环通罚字〔2024〕1号),对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粉尘污染问题行政罚款2万元。

五、办结情况

该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六、公示说明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可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5日

联系电话:0715-2362745

:陈明

通讯地址:通山县滨河路

   :437600

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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