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7日,收到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3HB202405260058号信访事项交办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核实办理,信访事项已经整改完成,现将信访件整改销号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件反映事项
咸宁市通山县黄沙铺镇新屋村4组,邓营某经营的一家养猪场,畜禽粪便直排至新屋村的河流中,污染河流水质。
二、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邓营某为邓银定,是通山县银琦康裕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黄沙分社法人,该合作社位于黄沙铺镇新屋村4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21224MA4CYTBN8W,合作社养猪场于2017年开始建设,2019年投入养殖生产,2017年9月12日,该合作社《通山银琦康裕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4000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获得通山县环境保护局批复(通环管字〔2017〕44号),并依法申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编号为:93421224MA4CYTBN8W001X)。建有集污池725立方米,配套有粪污运输车1辆,养殖废弃物采用农牧结合还田利用方式处置并建立了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5月28日,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对黄沙铺镇新屋村4组通山县银琦康裕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黄沙分社进行了实地核查。5月30日,县政府副县长郑佳带领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黄沙铺镇到现场督办信访件办理工作。9月26日,县政府副县长张敏带领县生态环境分局、黄沙铺镇督导新屋村猪场信访件整改。
经核查,通山县银琦康裕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黄沙分社是丹育公司代养的合作企业,生猪养殖设计规模年出栏4800头,该猪场上批进猪苗日期是2023年9月8日,2024年3月7日所有生猪已全部出售,已空栏2个多月。通过2024年5月28日、30日的两次排查现场查看,该合作社的粪污环保处理设施齐全,建有集污池725立方米,配套有粪污运输车1辆,并建立了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台账,未发现养猪场粪污偷排、直排问题,也未发现在黄沙河新屋村河段有排污口。专班核查人员在现场巡查新屋村河段水质状况,从目测情况来看河水水质清澈,为了进一步证实水质是否受到污染,县生态环境分局已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对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黄沙河银琦康裕种养殖专业合作点位水质达标。现场核实时,虽然没有发现粪污排入河流问题,但该企业养殖前期发生跑冒滴漏现象。2021年4月,县生态环境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合作社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无害化处理,排放至场区周边水坑,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进行了立案查处。
综上所述,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四、办结情况
我县已督促通山银琦康裕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治。一是粪污还田的管道破损处进行了补接,漏排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二是对流入河道的污迹进行了清除,河水已恢复清澈。三是对施肥的田地进行了翻耕并种植了农作物。
该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五、公示情况说明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18日-11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我单位提出。
联系人:陈明 0715-2362745
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